以前公務接待並沒有全面禁止飲酒,有的幹部因為飲酒發生了不少問題
2015年2月,吉木薩爾縣慶陽湖鄉黨委原書記華敏、鄉派出所原所長拜陳雲等違規公款吃喝,致一人酒後身亡,事後華敏等統一口徑、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調查。最終,牽涉此案的13名黨員幹部全部被處理,華敏、拜陳雲均受到留黨察看處分,降為科員。
“以前,公務接待有關規定中並沒有全面禁止飲酒,有的幹部因為飲酒發生了不少問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武洪斌說,從近年來查處的此類問題和調研情況看,有的黨員幹部借公務接待大吃大喝、鋪張浪費;有的飲酒無度、舉止失態、言行不當;有的飲酒後誤時誤事、耽誤工作甚至誘發其他意外事件。這些行為不僅影響了黨員幹部自身形象,而且損害黨的形象。
在嚴肅執紀的情況下,仍有人思想麻痹,頂風作案。2016年5月5日,經請示昌吉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黨組副書記、主任馬國忠(時任該中心駐木壘縣東城鎮沈家溝村“訪惠聚”活動工作隊隊長)同意,該中心昌吉管理部原副主任鄧穎帶領該部工作人員蔣福斌等9人,以與沈家溝村黨總支開展“結對共建”活動為名,看望駐村工作隊,並購買了價值1691元的白酒、蔬菜和水果,費用從昌吉管理部賬外資金中支出。
當晚,馬國忠等5名駐村工作隊成員與鄧穎等人在駐地分兩桌聚餐。“一上來還沒吃飯,就一人一茶杯白酒喝了5輪。”據調查人員介紹,蔣福斌醉酒後身體出現異常,送往木壘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調查中還發現馬國忠存在其他問題,昌吉州紀委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由正縣級領導職務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給予其他6人不同程度處分。
“這起案件暴露出少數黨員幹部在當前紀律集中整飭階段仍目無黨紀、無視紀律、我行我素。少數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力,紀檢監察組織監督乏力,對黨員幹部教育管理不嚴。”武洪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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