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黨員幹部把“禁酒令”當成“護身符”,感覺“徹底解脫出來了”
2016年9月,自治區紀委在調研的基礎上,開始起草《自治區公務接待禁止飲酒的規定》,“一共9條,548字,看似簡單,但力度很大。”自治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副主任李浩軍介紹。
《規定》出臺後,自治區紀委在監督執紀的同時,注意了解社會各界的反響,“總體來說,反響都很好,畢竟愛喝酒的佔少數,大部分黨員幹部把‘禁酒令’當成了‘護身符’。”李浩軍告訴記者,有些幹部喝酒其實是迫於無奈,“端上酒杯好辦事”“酒杯一端,政策放寬”的觀念在有的幹部頭腦中根深蒂固。
在政府部門工作的王志偉對此深有體會,“我本身不喝酒,但經常下地州出差,當地接待的幹部覺得不喝酒就是不給面子,甚至認為我會在工作上為難他們;而經常不喝酒,有時候我也感覺到跟他們沒法交心。但實際上,工作該啥樣就是啥樣,流連于酒桌不但浪費時間,也讓人沒有精力抓落實。現在不讓喝酒,徹徹底底把我給解脫出來了。”
“禁酒令”帶動了社會風氣改善,不僅給幹部松了綁,也讓民營企業減了負。在喀什經營一家小公司的汪來順表示“禁酒令出臺真是好”,但最初他也有一點擔心,“我們做生意總免不了給人家安排吃飯,以前別人一頓飯吃吃喝喝兩小時,事情也談得差不多了,而我們安排工作餐40分鐘吃完走人,連交流的時間都沒有”。
“現在大家都一樣,就不用顧慮了。以前酒桌飯桌上的事情,都放在辦公室談,習慣就成自然了。”他笑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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