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調集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正在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28個城市進行強化督查。這次環保督查的目標主要是打好藍天保衛戰,計劃開展一年時間,執法力度在中國環境治理史上前所未有。統計數據顯示,4月7日至5月19日,督查組檢查了1.2萬家企業,發現有8000多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其中沒有治污設施的“散亂污”企業達3000家。5月28日和29日端午節假期期間,督查組採取暗訪、夜查、突查等方式,發現604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
環保督查和整治保持高壓態勢,斬污利劍揮向這些成千上萬的企業,對改善空氣品質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有一種觀點認為:這會影響當地經濟發展和百姓就業增收。
事實果真是這樣的嗎?
這次大規模督查中,數量驚人的“散亂污”企業,是環保執法人員緊盯不放的重點對象。“散亂污”企業大致有這樣一些特徵:沒有工商登記、沒有環保手續;工藝落後,不符合產業政策;沒有任何治理設施、污染較重;不符合當地規劃佈局。根據各地上報的情況初步統計,這樣的企業在京津冀及周邊的28個城市中有5.6萬家。而且督查中還發現,一些地方多家“散亂污”企業不在上報的清單之內。要查處的“散亂污”企業數量確實很多,但大多集中在低端產業,往往消耗大量資源能源,實際上其“品質”和經濟效益並不高。
“散亂污”等污染企業對地方發展的貢獻可能微乎其微,對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的“貢獻”卻著實不小。生態環境欠賬,終究是要還的,甚至需要加倍償還。違法排污企業危害人民群眾健康,給地方留下生態環境爛攤子,整治和恢復的費用可能是個“天文數字”,遠遠超過其創造的那點GDP或財政收入。此外,它們想方設法壓縮環保投入,甚至環保投入為零,產品因此比運作了環保設施的正規企業便宜,破壞了市場公平,不利於行業持續健康發展,阻礙了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從長遠來看,這樣的企業是經濟發展的“負能量”,是有害的毒瘤。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