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處於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疊加”階段,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不斷顯現。在這種情況下,讓法治治理成為常態,既是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內在需要。
近期,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這再次為法治建設注入新動力。同時也告訴人們,無論是普法工作還是日常法治進程,都需要樹立法治治理常態化思維。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現代治理本質上是一種法治化治理。實踐證明,在法治的規範下,治理將更具有規範性、權威性、連續性和穩定性。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處於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疊加”階段,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不斷顯現。在這種情況下,讓法治治理成為常態,既是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內在需要。
經驗告訴人們,現代治理雖然有宗教、倫理、習慣和政策等多種方式,但是從根本上講,法治乃是根本之途,它能為調控社會秩序提供基本規範。尤其是它通過克服人為主觀因素的干擾,增加人們對治理活動的預期判斷,減少盲從、規避風險,能增強治理的可預期性;依據反映多數人的意見並經過嚴格程式而上升為國家意志的法律,能督促和強化社會成員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遵守規則,能增強治理的權威性。這些都是法治化治理的重要功能。更何況,現代治理所面臨的情況與傳統社會大不相同,其錯綜複雜、瞬息萬變的程度和應對的難度是傳統治理所不能及的。應對這些難題,必須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堅守法治觀念,運用法治方式。
當前,我們在推進法治治理的進程中仍存在一些制約因素。比如,在信訪領域,“信訪不信法”“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 的鬧訪問題成為基層治理的頭號難題。客觀而言,這確實同一些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直接相關,但是少數信訪群眾和幹部缺乏法治觀念也是重要誘因。一方面,部分基層幹部不能依法行政,客觀上為群眾信訪埋下了伏筆;另一方面,少數信訪群眾缺乏法治意識,往往寄希望於陳情甚至鬧訪來達到目的。除此之外,法律的執行力不強、立法缺乏系統性等問題也不容忽視。比如,在城鄉社區治理、非政府組織管理、網路社會管理等領域,有法不依、立法空缺的情況並不鮮見。這些因素綜合在一起肯定會導致法治治理進程受阻。
問題是時代的最強音,也是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當前治理過程中存在的這些問題從深層次上要求必須繼續做好普法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執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正如法國思想家盧梭所說的,“規章只不過是穹隆頂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誕生的風尚才最後構成那個穹隆頂上不可動搖的拱心石”。因此,要想讓法治真正成為治理的一種常態,就必須加強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對法治的信仰。
最重要的是,還需要提升法律的執行力。法治建設的征途不能再延續單一的行政手段,必須回歸法治,尤其是對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應該毫不動搖地堅持在法律框架內考量和解決。這是法治化治理不可突破的底線。
法治建設沒有完成時,法治化治理永遠在路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這一進程不是平地起高樓,而是一場漫長的接力賽。唯有堅持不懈地推進法治普及,才能為善治跑好這一棒。
(作者:劉旺洪,係江蘇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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