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生產者的優質農產品難賣,甚至常常滯銷導致谷賤傷農;一邊是消費者苦尋優質農產品而不得,有時還從國外大量進口。這背後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遭遇誠信門檻——誠信和信任缺失。
誠信和信任缺失對“三農”的影響很深。一些企業和農民的訂單履約率很低,影響到農業一二三產業融合和農民脫貧致富。優質農產品供給遭遇信任危機,無法滿足人們對健康、安全食物的需求,供應和需求中間出現錯位。
為了扭轉錯位,證明“鴨稻米”是“鴨稻米”,證明優質農產品是優質農產品,很多農業經營主體、政府部門投入大量精力和成本。但證明“我是我”的效果並不理想。
在公共服務領域“我是我”的奇葩證明越來越少之時,農業供給側改革中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我是我”證明卻與日俱增。這更凸顯出誠信和信任缺失對農業供給側改革的影響。
誠信門檻浪費很多成本。有些十元錢一斤的大米,米的成本不過三四元錢。包裝、推廣、宣傳費用導致優質農產品的大部分利潤被流通環節拿走,生產者和消費者得到的實惠並不多。
不僅在農業供給側改革,包括食品安全在內的很多問題,根本上是由於誠信缺失導致的信任危機。近日一些行業部門和地方政府曝光了各地2016年十大食品安全案例,主要原因大多是誠信問題,而不是技術問題。
實際上,這種信任缺失並不是由來已久。幾十年前,我們的生活還不富裕,食物種類也不豐富,那時購買農產品時幾乎不用擔心有假,也不用托朋友打聽,“哪兒能買到真的?”賣者誠心,買者安心。
為什麼近些年日子好了,大家買農產品時越來越擔心了呢?答案可能有很多,但少不了誠信環境建設這一個。一個微小的不誠信行為,都可能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大影響:一個不誠信者,因不誠信短期獲利,又沒有得到相應懲罰,就會有更多不誠信者出現,久而久之形成惡性迴圈。
跨不過誠信這道坎,農業供給側改革將很難推進。農業生產者的誠信和消費者的信任既相互促進又相互掣肘。當農產品生產者誠信,消費者信任,社會有一個良好的誠信環境,好的農產品才會贏得消費者認同。當生產和消費之間缺乏誠信和信任,再好的農產品也會因為不被認可,而束之高閣。
跨不過誠信這道坎,任何改革都是空談。不誠信已成為阻礙經濟發展因素的重要因素,影響到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去年末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其最終目的就是要提高全社會信用水準,營造優良信用環境。
民無信不立,國無信不強。農業供給側改革需“誠食善糧”,經濟發展需“誠信經濟”,社會發展需“誠信社會”。
守信光榮、失信可恥。除了在法制層面建立不得不誠信、不敢不誠信的制度約束,還要在道德層面達成不能不誠信、不該不誠信的文化共識,讓誠信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記者高廣志、管建濤)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