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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共有產權住房 探索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

2017年08月05日 10:04:56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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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規範管理方面,已購共有產權住房用於出租的,購房人和代持機構按照所佔房屋產權份額獲得租金收益的相應部分,具體應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已購共有產權住房不滿5年的,不允許轉讓房屋產權份額;滿5年的,可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

  北京市將從嚴查處虛假申購和違規使用行為,對違規者,禁止10年內再次申請北京市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申請家庭成員北京本市信用資訊管理系統中有違法違規或嚴重失信行為的,將限制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根據辦法,“新北京人”分配不少於30%。各區人民政府根據共有產權住房需求等情況合理安排共有產權住房用地,其中,滿足在本區工作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應不少於30%。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有利於抑制住房投資投機性需求,讓住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加快形成符合首都特點的房地產市場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幫助更多的人實現住有所居。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