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危房改造對象認定不準確、深度貧困戶無力建房、補助資金撥付和使用不規範等問題,住建部、財政部和國務院扶貧辦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力爭到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做好掃尾工作。
通知指出,中央支援的農村危房改造對象應在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4類重點對象中根據住房危險程度確定。經評定為C級和D級危房的4類重點對象列為危房改造對象。已納入易地扶貧搬遷計劃的4類重點對象不得列為農村危房改造對象。
通知要求,各地務必制定鼓勵政策,加大推廣力度,引導農戶優先選擇加固方式改造危房,原則上C級危房必須加固改造,鼓勵具備條件的D級危房除險加固;鼓勵通過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繕加固現有閒置公房、置換或長期租賃村內閒置農房等方式,兜底解決自籌資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極弱深度貧困戶住房安全問題;要充分調動農戶積極性,通過投工投勞和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鼓勵運用當地建材,建設造價低、功能好的農房。
通知強調,改造後的農房應具備衛生廁所,滿足人畜分離等基本居住衛生條件,這是農村危房改造的底線要求。其中,北方地區要結合農村危房改造積極推動建築節能改造和清潔供暖。此外,要根據村莊規劃實施風貌管控,開展院落整治,整體改善村莊人居環境。(記者 邱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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