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短信雙十一後依然“氾濫” 近半數出自電商平臺
原標題:年末促銷讓垃圾短信捲土重來
最新安全報告顯示,垃圾短信在雙十一前後出現發送高峰期,電商平臺及電商平臺中的店舖、商家是行銷短信的主要發送者,共佔比47.9%。對此,有業內人士建議,通過手機攔截軟體來進行標注,減少垃圾短信的彈出,仍是從用戶體驗方面降低騷擾的有效手段。
“快搶199-100券!爆款限時半價”、“超級會員紅包雨來啦!今晚獎勵加碼、更多優惠”、“今年最低,錯過再等1年,×款包包即將開秒,××服裝品牌旗艦店價格低至180元”……今年雙十一前後,不少消費者接到類似的短信。網購多年的齊女士就是其中之一,“11月上旬幾乎天天都收到多條的行銷短信,各平臺商家發來的資訊一條條地響,還有好幾年前買過一次的網店,也發來了資訊。”
近日發佈的一項2017年雙十一網購安全報告統計顯示,10月11日至11月11日期間,某手機衛士平均每天為用戶攔截各類垃圾短信3329.1萬條,這一數字是2017年三季度平均水準每日攔截2238.1萬條的1.5倍。上述網購安全報告同時認為,電商平臺及電商平臺中的店舖、商家是行銷短信的主要發送者,共佔比47.9%。這種情況在雙十一後也還在繼續,“雙十一同價,錯過雙十一不要再錯過這一次。”
現象
行銷短信大多以106開頭
據北青報記者了解,這些行銷短信大多是消費者曾經購物過的電商發來的,因為網購時留下了用戶的個人資訊。不過,日常來看也有行銷短信來自其他App,如理財平臺、旅遊網站、親子學校等;也有不少行銷短信來自線下實體店,如消費者住所附近的商場、餐廳等。
有細心的消費者發現,收到的促銷短信中較大部分是106開頭,“發送短信的號碼好多並非手機號碼,而是長長的一串數字,以106開頭。”一位用戶表示。
相關的網購安全報告同時指出,從發送號碼來看,77.5%的垃圾短信是從106開頭的商業服務號碼發出的,15.7%是從電信運營商的客服號發出來的,而通過手機號碼等發出的垃圾短信則佔比很小,均在1.2%。
“106開頭的是利用短信端口發送的資訊,這類資訊也是近來用戶反映遇到頻發較多的短信。目前較常見的是1069這個號段,該號段為三網合一短信通道號。”業內人士指出。
據了解,垃圾短信的發送形式主要分為三種:其一,利用普通手機卡,像平常用手機發送短信一樣,發送“點對點”的垃圾短信;其二,利用偽基站發送,當用戶經過其輻射區域時就會收到垃圾資訊;其三,利用短信端口發送,這一類短信多以106開頭。此外,也不排除一些利用軟體編寫出顯示為“106”開頭的短信形式。
也許令很多手機用戶想不到的是,以“106”打頭的代碼,當時啟用的初衷之一就是為了有效區別於垃圾短信,大家可以看到106,就知道是SP業務(正規資訊服務提供商),有利於手機用戶避開其他渠道的短信陷阱。然而現實並未與設想完美契合,一位業內人士稱,現在以“106”打頭的短信不再是少數部門或企業專有,伴隨商業短信應用的推廣,更多的商家嘗試以“106”打頭的代碼來發送商業短信。然而廣泛應用的同時也招致魚龍混雜,其中一些商戶發送的內容被指“垃圾資訊”引來詬病。
分析
行銷短信是不是“垃圾資訊”難以界定
“對垃圾短信,實際上一直存在難以界定的問題。”業內人士指出,106是群發平臺,面向商業機構提供服務。每個使用商戶都有專門的識別碼,申請的商家都要登記,經過資質審核才能頒發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也就是說,106、1069本身都是正常號碼,發送的內容是商業廣告,並沒有定義說商業廣告是不正常。
通信行業資深觀察專家項立剛也舉例指出,“有可能你覺得是垃圾短信,但是商家認為是為顧客提供優惠資訊;也有可能你覺得資訊沒有價值,但有人覺得有用,增加了購買選擇,節省了購買的決策成本。因此,這類資訊通常很難界定是商業廣告還是服務性質。”
項立剛認為,從這一角度看,可以說垃圾短信治理越來越難了。他指出,垃圾短信整體來看近年來已大幅減少,這首先是因為偽基站治理後,通過偽基站發送的垃圾短信少了;另外,去年數起知名電信詐騙案後,國家更加加強了對惡意詐騙資訊的打擊力度,再加上實名制普及,詐騙類短信也在大幅減少。
“違法短信、詐騙短信其實是可以通過發送來源、關鍵詞資訊等進行封堵和過濾,通過技術手段進行識別。但正常渠道發送的行銷短信,其資訊是否有價值,這個定義確實很難界定。”項立剛表示,可以說消費者一人有一人的價值判斷,每個人標準都不一樣。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技術能做到精準識別垃圾資訊,太難了。
困境
垃圾短信治理沒有明確的執法者
與此同時,發送的垃圾短信究竟該由誰來管?也是治理過程中的另一大癥結和困惑。獨立電信分析師付亮認為,對於垃圾短信的治理,目前為止還沒有顯著的示範性制裁案例,同時還需要明確執法者,也就是說由誰來執行處罰。
“垃圾短信的治理一直是難點,判定無據只是其中一個方面。”付亮指出,一方面對運營商來說,沒有辦法對海量資訊去識別其中每條短信是否有用戶需要的價值、是否發送合適,而且在短信內容沒有違法違規的情況下,運營商沒有許可權擅自進行攔截。
同時,付亮認為,不應由運營商來擔負垃圾短信第一執法者的角色。“運營商是企業,很難過多行使行政職責,甚至可以認為運營商本身是利益相關方,既沒有許可權也沒有動力去主動限制、不讓使用其短信平臺的商家發送商業用短信。”
付亮指出,目前來看短信攔截分為兩種:前端攔截、在發送端由運營商封堵攔住;後端攔截,個人用戶通過在手機端安裝軟體工具拒絕接收。付亮指出,攔截軟體攔錯了短信並沒有責任;運營商攔截錯誤,則負有責任,因為用戶有權利要求保證基本的通信權。也就是說,對於那些已被確認舉報者多或者明確涉及違法違規,在接到工信部、公安部的相關封停要求的情況下,運營商有責任執行封停,但如果沒有相關部門明確認定的違法違規證據,理論上運營商沒有權力關停用戶使用中的號碼號段。
建議
手機端攔截是降低騷擾的有效手段
2015年5月,工信部出臺新規《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其中明確規定:短資訊服務提供者、短資訊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資訊。違者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與此同時,《廣告法》中對於通過數字手段推廣的商業行銷廣告也有新增的相關約束條款。因此付亮認為,對於行銷類垃圾短信的治理,建議通管、工商等擁有執法許可權的相關機構未來發揮更多作用。
多位分析人士指出,整體來看,近年來垃圾短信已經處於大幅減少的趨勢,甚至總體短信量在此前也經歷一段時間的連續大幅下滑後,相比之前也已減少很多。付亮指出,過去一年來短信總量逐步趨於平穩,但由於個人短信的發送佔比仍在減少,商業短信相對增加,因此商業行銷短信集中的現象才相對凸顯。
項立剛認為,短信已經從普通人的個人應用,逐步過渡到提供商業服務和價值體現的工具,包括各種不同應用的驗證碼發送、移動客戶端登錄、包括微博微信等等平臺的驗證管理、甚至機場值機等,目前有不同領域的大量商業機構仍需要通過短信渠道來提供不同的服務。這些資訊都是用戶切實需要的,因此用戶使用中切不可盲目判斷,106等平臺的資訊都是垃圾資訊,從行業角度講也不可能要求把有號段發送垃圾資訊的整個商用短信平臺一刀切的停掉,這並不可行。
“實際上短信量已經減少很多了,網購高峰的時候,商家要做宣傳可能導致短信相對集中。”項立剛指出,應對特定時段的行銷短信困擾,從消費者層面如果遇到不希望收到的資訊,仍然建議通過手機攔截軟體來進行標注。“標注下來通過手機遮罩掉,減少垃圾短信的彈出,目前為止,仍是從用戶體驗方面降低騷擾的有效手段。”項立剛表示。
文/本報記者 任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