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今起不再辦理企業登記業務 許可權下放地方
本報訊(記者 藺麗爽)自2017年12月1日起,工商總局不再辦理具體的企業登記業務,原登記企業全部下放至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管理。
據了解,原來註冊資金要求超過1億元人民幣(含1億);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等情況,必須在國家工商總局核定企業名稱、登記註冊。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工商總局已經將原登記的2037戶企業和已被工商總局吊銷營業執照、但尚未依法辦理登出登記的617戶企業全部下放至地方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管理。
自2017年12月1日起,工商總局不再辦理具體的企業登記業務,原登記企業全部下放至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管理。
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工商總局在登記企業管理許可權下放過程中要做好五件事:一是對擬下放企業進行全面梳理、逐戶核對,為下放工作奠定基礎。二是與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分別發出告知函,取得相關主管部門對下放工作的理解和支援。三是向相關省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下發授權通知,提出工作要求,穩妥做好紙質檔案、電子數據和公示資訊的交接工作。四是提前做好企業告知工作,採取郵寄通知函等方式,向相關企業發放下放通知書,告知企業下放的具體時間安排和工作流程,使企業切實了解下放工作情況。五是依法加強對地方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及時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研究對策,做好工作。
有關專家表示,下放企業登記管理權不僅有利於工商總局從具體的企業登記事務中解脫出來,更好地履行中央機關職能,集中精力加強宏觀政策研究和工作指導,也有利於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企業的監管管理。此舉進一步推進了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方便了企業辦事。
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登記企業管理許可權下放工作沒有影響企業正常辦理登記業務,絕大多數企業對此表示認同和支援,許多外地企業表示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