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禁贊助 公務用車不得超過18萬
央視網消息:11日,中辦、國辦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作出了進一步規定,制度的籠子進一步紮緊。
黨政機關配置辦公用房,錢從哪來?《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明確,建房資金應當通過政府預算安排,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贊助或者捐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資或者攤派,不得向其他任何單位借款,不得讓施工單位墊資、嚴禁挪用各類專項資金。
為了提高辦公用房利用率,“辦法”要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辦公室,具備條件的,應當採用大開間等形式。
領導幹部在不同單位任職的,應當在主要任職單位安排一處辦公用房,主要任職單位與兼職單位相距較遠且經常到兼職單位工作的,經嚴格審批後,可以由兼職單位再安排一處小于標準面積的辦公用房,並在免去兼任職務後2個月內騰退。
公務用車也管得更嚴了,最新印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明確,黨政機關應當配備使用國產汽車;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公務用車配備新能源轎車的,價格不得超過18萬元;越野車不得作為領導幹部固定用車;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定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
這兩項新規,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