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多名國企前高管涉嫌腐敗將受審 輿論叫好
越南河內人民法院27日確認,定於明年1月8日審理越南國家石油和天然氣集團(簡稱“越國油”)及其分公司腐敗案,22名被告包括越共中央經濟部副部長丁羅升以及一度出逃海外的越國油下屬越南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原董事長鄭春青。
本月8日,越南公安部向丁羅升發出起訴書和拘留令。
【多人受審】
越通社報道,河內人民法院通告,定於明年1月8日開始的庭審將設5名法官。
22名被告中,12人受到“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損失”罪名指控,包括曾任越國油董事長的丁羅升。
本月8日,越共中央政治局決定停止丁羅升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越南第十四屆國會常委會同一天通過起訴、拘留並終止丁羅升國會代表許可權和任務的決議。
除丁羅升,另外11名遭同一罪名指控的被告包括越國油原總經理馮廷實、越國油原副總經理阮國慶等人。還有8名被告受到“侵佔財產”罪名指控。
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同時指控越南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原董事長鄭春青、原總經理武德順“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損失”“侵佔財產”兩項罪名。
越南公安部去年9月在全國通緝鄭春青並求助國際刑警組織追逃。今年8月初,德國外交部指認越南政府人員把鄭春青從德國“綁架”回越南。越南外交部否認綁架,強調鄭春青是回國投案。越南國家電視臺播放了鄭春青悔過的畫面。
【主要責任】
越通社報道,丁羅升1960年出生於越南南定省。2016年1月,他當選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同年2月被任命為胡志明市市委書記。今年5月,因在越國油任職期間的違規行為,越共十二屆五中全會決定給予丁羅升黨內警告並免除他中央政治局委員職務的處分,丁羅升隨後改任越共中央經濟部副部長。
檢方認為,丁羅升應對一處火力發電廠建設項目的操作失誤承擔主要責任。
調查結果顯示,丁羅升在“掌舵”越國油期間授意越南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建造一處火電廠,而這一過程沒有經過競標。丁羅升還授意向這家分公司提供6700萬美元預付款,而後者沒有把這筆錢“用在刀刃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550萬美元。
【輿論叫好】
越南黨和政府近年加大反腐力度,多名高級官員落馬。
越通社11日報道,越南輿論界普遍認為,逮捕、拘留丁羅升進一步顯現越共打擊腐敗、從嚴治黨的決心。(杜鵑)(新華社專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