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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人類命運共同體落地生根

2018-01-30 10:02:00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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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前,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日內瓦總部發表演講,主題是《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在此次引起全世界廣泛關注的演講中,習近平主席深入分析人類過去100多年曆史的啟示,深刻、全面、系統地闡述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 

  我國是周邊環境非常複雜的大國。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符合我國與周邊國家的共同利益。早在2014年11月,習近平主席就強調要切實抓好周邊外交工作,打造周邊命運共同體,秉持親誠惠容的周邊外交理念,堅持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在此大背景下,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中—阿利益共同體等相繼發展並取得積極成效,命運共同體意識在周邊國家開始落地生根。 

  在聯合國等重大國際場所,命運共同體理念得以不斷豐富和完善。例如,習近平主席在第70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時指出,我們要繼承和弘揚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構建以合作共贏為核心的新型國際關係,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為此,他提出了五個方面的要求:一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諒的夥伴關係;二要營造公道正義、共建共用的安全格局;三要謀求開放創新、包容互惠的發展前景;四要促進和而不同、兼收並蓄的文明交流;五要構築尊崇自然、綠色發展的生態系統。這些原則、目標和要求,構成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基本內涵。 

  事實上,在去年聯合國日內瓦總部的演講中,習近平主席對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又作了進一步闡釋,即從五個方面搭建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基本體系。第一,堅持對話協商,建設一個持久和平的世界;第二,堅持共建共用,建設一個普遍安全的世界;第三,堅持合作共贏,建設一個共同繁榮的世界;第四,堅持交流互鑒,建設一個開放包容的世界;第五,堅持綠色低碳,建設一個清潔美麗的世界。 

  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是新時代中國特色大國外交的重大創新和理論貢獻。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點包括:在政治上,要相互尊重、平等協商,堅決摒棄冷戰思維和強權政治,走對話而不對抗、結伴而不結盟的國與國交往新路;在安全上,要堅持以對話解決爭端、以協商化解分歧,統籌應對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威脅,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在經濟上,要同舟共濟,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方向發展;在文化上,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樣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閡、文明互鑒超越文明衝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優越;在生態上,要堅持環境友好,合作應對氣候變化,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家園。 

  就邏輯體系而言,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主體是全人類,範圍是世界性問題,職責是共同性,目標是安全性和有序性,最終是為全人類的繁榮和福祉作出貢獻。為此,需要結合各國的實際狀況和需求界定共同的利益、找到共同合作的領域,進而實現共同發展的目標。與之相伴,合理定位和處理國家間關係就顯得特別重要。 

  新型國家關係需堅持合作共贏的理念、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要把合作共贏理念體現到政治、經濟、安全和文化、生態等領域。其中,合作是手段,共贏是目的,發展是方向。這不僅是由國際局勢的發展,尤其是由應對和處置世界重大問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決定的,而且也是由各國共同協商、共同決策、共同擔責、共同獲益等特性所決定的。 

  而要實現這些目標,需要選擇有效的路徑。中國倡議並推進的“一帶一路”,以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不斷增加世界各國的共同安全和共同利益,可以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重要貢獻。 

  還應看到,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進程中,包括在推動形成新型國際關係、深化推進“一帶一路”的過程中,必須遵守國際法尤其是聯合國憲章的基本原則。具體包括國家主權平等原則、不干涉內政原則、和平解決爭端原則、禁止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原則等,要平等地照顧對方的重大關切和合理訴求。在條件不成熟時可擱置爭議,探求延緩威脅或爭議升級的臨時性措施或安排。在提升社會經濟發展能力方面,應對接相關方的戰略性發展規劃及其目標,在雙方或多方可接受範圍內推進合作進程。 

  這些原則和要求,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所倡導的“共商、共建、共用”原則是一致的。在實踐中,“共商、共建、共用”原則相互關聯、不可分割,是必須遵守的系統性原則,應得到全面貫徹執行。 

  總之,相信經過世界各國人民的共同努力,經過處置和應對全球重大問題的考驗,尤其經過以“共商、共建、共用”為原則多方合作,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一定會逐步變為現實,國際和平與發展事業也必將有更多的收益。 

  (作者為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上海國際戰略問題研究會副會長)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