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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談獨生子女護理假:別因落實難離了初衷涼了人心

2018-01-31 09:08: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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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生子女護理假,你休過嗎?

  近日有消息稱,截至2017年底,黑龍江、福建、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等8個省(區、市)已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

  獨生子女護理假,是指獨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給予的假,且不得扣減陪護期間的工資、津貼與獎金等福利。對於陪護假的具體規定,各地有所不同。例如黑龍江規定,獨生子女的護理假每年累計20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日;廣西則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的,其子女有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的護理假。

  對於這一制度,人們的看法不一,有人點讚、有人踩。有觀點認為,護理假可以緩解獨生子女在照顧老人和工作兩難選擇中的壓力,也能幫助他們盡盡孝心,體現出政策背後的溫暖。

  也有觀點對政策能否落實存在疑慮:政策固然是好的,但有幾家企業願意實行呢?有人調侃,恐怕有假也不敢休,怕單位“休”了我。也有人說:“以後找工作是不是還得被問‘是不是獨生子女’?”

  用人單位也有自身的苦衷。給員工護理假,意味著企業人工成本增加。於是有人說,政府請客,不應該讓企業來買單。

  一項利民政策如果不能落到實處,就如一張“空頭支票”,無法兌現。對獨生子女護理假而言,落實才是這項福利能夠真正惠及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關鍵。為保證獨生子女護理假的落實、消除用人單位的擔憂,需要各方合力而為:建立合理機制,分擔社會成本,平衡各方利益。

  對政府而言,在出臺政策的同時,也要關注其實行情況。除給予一定指導和監督外,還應出臺相應配套措施。例如,可以對嚴格執行此制度的企業給予一定稅收補助,幫其承擔部分成本。對企業而言,多體諒獨生子女員工的難處,急員工之所急,才能留住員工、留住人心。同時,個人更需自律,勿以“護理假”之名行度假之實。

  良法還需善治。獨生子女護理假本是弘揚社會價值、鼓勵子女盡孝的善事,可別因為落實難而離了初衷、涼了人心。(顧長娟)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