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該誰承擔?
法官答疑
案件數量逐年遞增,類似問題如何處理?
記者了解到,海淀法院近年來受理的涉APP出行平臺交通事故案件數量,主要集中在網約車及代駕業務方面,且呈現逐年增長趨勢。從已受理案件的事故責任認定及原告方的訴求金額來看,平臺司機負主要以上事故責任的比例高達85.7%,每件案件的平均訴求金額達到38萬餘元,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屬於造成較大人身、財產損失的案件。通過研究,此類案件均大都面臨著一些相同的問題,對此遊曉飛也進行了具體的解釋。
Q 平臺與註冊司機間是何種關係?
A 平臺與註冊司機間不宜直接認定為傳統的勞動關係。首先現階段尚無明確的法律法規界定二者關係的情形下,考慮到勞動保障、工傷認定等多層次複雜因素,可以考慮將其認定為一種新型用工關係。“二者的關係在本質上是註冊司機根據平臺的指示,提供勞務服務,從而獲取一定的報酬,在法律特徵上更貼近於事實上的勞務關係。”
Q 平臺如何責任承擔?
A 針對目前最常見的網約車和代駕業務,應當由責任保險先行賠付,不足的部分可以考慮由平臺承擔替代責任或連帶責任,平臺實際賠償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相關責任人追償。
Q 商業三者險是否應當理賠?
A 商業三者險是否應當理賠,應依法審查相應免責條款效力,經審查免責條款有效的,保險公司可以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免除賠償責任。
Q 平臺如採取外包經營誰來承擔主體責任?
A 不少案件中,平臺均採取了勞務派遣、集約租賃等外包經營模式。“但出行是以平臺名義進行的,平臺對外不僅是技術提供者,更掌握著交易價格制定、訂單分配模式、利益分享比例等多項涉及經營核心的內容,出行業務的市場信賴基礎也是基於市民對某個平臺的信任,所以平臺與相關公司之間的經營關係,並不能對抗第三人。”
Q 線上線下司機不一致誰來擔責?
A 網約車管理辦法已明確要求平臺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證線上、線下從業人員的一致性,故平臺應當承擔相應的監管、審核、培訓義務,以確保運營安全,杜絕線上、線下駕駛員或車輛不一致的現象發生。即使在註冊司機擅自將賬號外借他人或者擅自將業務委託他人完成的情形下,如果造成第三人損害的,對外也應當由平臺承擔相應責任。至於平臺與註冊司機及實際駕駛人之間的責任分擔問題,屬於其內部追償問題,不影響平臺對外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