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牢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共同思想基礎
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 題:築牢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共同思想基礎——廣大幹部群眾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新華社記者
25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公佈後,廣大幹部群眾表示,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大家認為,在總體保持我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充分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對於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大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黨和國家事業蓬勃發展的迫切需要
黨和國家事業向前發展,憲法不斷與時俱進。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民革中央副主席張伯軍說,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的行動指南,將這一思想載入憲法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
甘肅省委黨校教授曹建民說,這次憲法修改非常及時必要,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憲法,推動憲法與時俱進,成為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為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準則。
實踐證明,通過修改憲法及時把黨的指導思想確立為國家的指導思想,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條成功經驗,也是我國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的內在要求。
從1954年憲法誕生至今,一直處在探索實踐和不斷完善過程中。1982年憲法公佈施行後,先後4次對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主要目的就是把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上升為國家憲法規定。
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委書記卞建軍說:“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作為新時代廣大幹部群眾的根本遵循,是憲法與時俱進的具體體現,必將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起到重要指導和引領作用。”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廣大官兵表示,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官兵們認為,對憲法進行修改,有利於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戰略部署,必將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法治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不斷推向新境界。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委書記徐建國說:“5年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解決了許多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大事。我們要通過修改憲法對這些新成就新經驗加以確認,使之得到全體人民的自覺認同。”
這次憲法修改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山西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晉勝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大的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憲法中體現加強黨的領導,對於國家和人民經受各種困難與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南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張健認為,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中提出,調整充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和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內容,讓全體人民為之努力奮鬥的方向更加明晰。
雲南省德宏州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賀勇表示,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中增加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增加有關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規定,為設立監察委員會提供憲法依據,將會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起到巨大促進作用。
凝心聚力為實現中國夢努力奮鬥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通過修改憲法把思想統一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來,把力量凝聚到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戰略部署上來,對於確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源自於時代,出自於實踐,又指引著新征程、指導著新發展。”全國人大代表、瑞金市委書記許銳說,瑞金正處於脫貧攻堅關鍵階段,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推進脫貧攻堅各項工作紮實開展,進一步提升貧困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滿足貧困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國網湖北枝江市供電公司黨委書記袁忠宜說:“作為一名基層工作者,我們要繼續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要求,將思想與實踐結合,立足本職工作,不斷爭創新的業績,努力向新時代交出一份優異答卷。”
南京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王剛說,面向未來,要繼續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凝心聚力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標,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而不懈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