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合力整治校外培訓機構
本報北京2月26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 樊未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商總局四部門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今天正式發佈。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說:“教育部將全面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六類突出問題。”
通知要求,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而對於社會反映強烈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教育部提出要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通知還要求,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教育部要求各地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民政、人社、工商(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負責的省、市、縣三級工作機制,全面做好組織實施。縣級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聯合公安、消防、城管和鄉鎮(街道)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摸清情況,集中整治。對於與中小學校和教師有關的增加學生課外負擔的不良行為,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治理。對於落實義務教育學校開展學生課後服務政策情況,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督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牽頭建立“白名單”,公佈無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建立“黑名單”,公佈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中小學校負責全面普查登記每一名學生報班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情況,為專項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參考。
據了解,本次專項治理將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要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階段,集中整改,要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第三階段,專項督促和檢查,要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