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引進海外人才新政:作用突出者可獲最高100萬元獎勵
中新社北京3月21日電 (記者 于立霄)《關於優化人才服務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21日在北京發佈,措施鼓勵海外人才來京發展,作用突出者可獲政府50萬至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獎勵。
措施強化特聘崗位的引才作用,將特聘崗位引才範圍從政府機關擴展到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新型研發機構,支援其按需設置特聘崗位,聘請具有全球視野、掌握世界前沿技術、熟悉國際間商務、法律、金融、技術轉移等規則的海外人才。
其中,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特聘崗位不受單位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的限制,不對應行政級別和專業技術職務,不佔單位編制,可採用年薪制、項目工資、協議工資等多種薪酬分配方式。聘用後作用突出的,可優先入選“海聚工程”,獲聘“北京市特聘專家”,並獲50萬至100萬元的獎勵。
為加大引進海外人才支援力度,措施將引智項目申請單位範圍從原來的市屬機構,擴大到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創新主體,同時還提升引智項目支援,給予常規引智項目1年、最高50萬元的資金支援,給予重點引智項目連續3年、每年不少於50萬元的資金支援。
措施支援科技和文化類創新企業、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主體引進使用傑出海外人才,聘用“千人計劃”外國專家的,最高可給予其工資薪金80%的資助;聘用“海聚工程”外國專家的,最高可給予其工資薪金50%的資助。
對於具有重大原始創新能力的海外科學家、具有重大技術革新能力的海外科技領軍人才、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海外投資人、提升項目運營管理水準的海外職業經理人、海外創新創業服務團隊等優秀傑出人才,在人才簽證(R字簽證)、在華工作許可和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提升服務效率。
措施還提出,設立海外人才尋訪資金,依託知名“獵頭”、駐外機構、人才聯絡站、華人社會團體等,在全球範圍內尋訪人才。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設立海外創新研究機構、海外院士工作站或科學家工作站,通過遠端線上指導、離岸創新等多種方式共用全球智力資源,打造跨境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平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