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養老金又將上漲 預計1.14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人民網北京3月23日電(張文婷)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又將上漲。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預計將有1.14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此次調整是我國繼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繼續同步安排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水準。
哪些退休人員養老金可以漲?漲多少?
《通知》指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提高基本養老金水準。
總體調整幅度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每人平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調整養老金的資金從何處來?
據介紹,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大福利,對此,兩部委要求各地區應根據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于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兩部委審批。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準、突破調整政策。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對自行提高調整水準、突破調整政策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