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單位費率不會影響社保基金及養老保險待遇
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記者葉昊鳴)4月4日,國務院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進一步清理規範政府性收費的政策措施,清理規範的範圍涉及基本養老保險。目前我國社保基金結余狀況如何?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費率,是否會對社保基金運作及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標準造成影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在9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進行了回應。
據遊鈞介紹,2017年社保基金徵繳收入增幅為17%,是近5年來最高水準,基金的總收入達到3.3萬億元,支出2.85萬億元,當期結余4400億元,累計結余4.14萬億元,可支付月數17.4個月。“從2017年的企業養老保險的基金運作情況來看,基金運作是總體平穩的,並且穩中向好。”遊鈞說。
階段性降低企業養老保險的費率會不會影響養老保險金待遇水準?遊鈞認為,此次延續階段性降費的地區是有條件的,即當地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9個月以上,以保障基金的支撐能力。除此之外,遊鈞表示,實施階段性降費的省份所需要的前提條件是保證養老保險待遇按期足額發放。“我們進行了測算,養老保險基金費率降低1個百分點,絕大部分地區還是能夠當期收大於支,少數收不抵支的可以利用累計的結余來調劑。”遊鈞說。
據遊鈞介紹,自實施階段性降費以來,並沒有影響到社保基金的正常運作,養老金待遇也沒有降低,連續兩年都進行了調整。“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我們已經部署了2018年的養老金的待遇調整的工作,將有1.14億退休人員能夠享受到這樣一個收益。”遊鈞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