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商業養老保險將試點延遲繳稅 五大焦點要知道
醞釀多年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從5月1日起將在上海等地實施試點。這是種什麼養老保險?購買這種保險有啥好處?如何才能享受延遲繳稅優惠?怎樣領取商業養老金?為什麼要先試點,而不是全部推開?諸多焦點問題,中新網為您解讀。
這是種什麼養老保險?
財政部等多部門近日下發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很多人搞不懂什麼是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其實,這是一種國家給予投保人所得稅延遲繳納優惠政策的商業養老保險。
通俗來說,購買這種商業養老保險,可以延遲繳稅,保費可以在一定標準內稅前扣除,等到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它跟職工每月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有啥區別?簡單來說,基本養老保險是由政府發起,責任主體是政府,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是強制性繳納;而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是個人發起,責任主體是個人,繳費是個人繳費。
購買這種養老保險有啥好處?
通知明確,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其繳納的保費准予在申報扣除當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表示,此次文件規定按工資收入的6%和1000元的較低者扣除,也就是說,每個月的扣除額不能超過1000元。比如,工資6000元的可以扣減360元,工資20000元的最多扣減1000元。
“這個政策旨在鼓勵人們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為自己養老增加一個保障,而不是給高收入者避稅用的,所以,這種扣除不是無限制的。”張盈華說。
考慮到通貨膨脹、政策減免等因素,延遲繳稅可以減輕個人負擔。根據通知,對個人達到規定條件時領取的商業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餘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其他所得”項目。
如何才能享受延遲交稅優惠?
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等都是由單位代扣代繳,那麼,參加商業養老保險,如何享受遞延納稅優惠呢?
據悉,試點期間使用中國保險資訊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建立的資訊平臺(簡稱“中保信平臺”)。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在中保信平臺進行登記,校驗其唯一性。
通知明確,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享受遞延納稅優惠時,以中保信平臺出具的稅延養老扣除憑證為扣稅憑據。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應及時將相關憑證提供給扣繳單位。扣繳單位應按照本通知有關要求,認真落實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為納稅人辦理稅前扣除有關事項。
怎樣領取商業養老金?
很多人關心,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是按月領取,那麼,參加商業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是怎樣領取呢?
通知明確,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按月或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領取期限原則上為終身或不少於15年。
其中,個人身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商業養老金。
為什麼不全面推廣?
有人關心,為什麼只選擇幾個地方試點,而不是把這個政策一步到位全面推廣到全國?
張盈華認為,目前選擇幾地試點,要做很多測試,需要積累很多經驗:一是測試此項政策對財政收入的影響,二是測試對購買商業保險行為的影響,三是測試名錄內產品的市場反應,還要測試單位扣繳、平臺登記以及稅務、銀行和商業保險機構之間對接等管理與工作機制,等等。
據悉,試點結束後,根據試點情況,結合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制度建設的有關情況,有序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範圍,將公募基金等產品納入個人商業養老賬戶投資範圍。(記者 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