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二級以上醫院將普遍提供線上服務
4月16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曾益新、規劃與資訊司司長于學軍、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介紹《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意見明確,允許依託醫療機構發展網際網路醫院,一些常見病、慢性病可線上復診並開具處方,線上問診的行為規範、收費、醫保支付等政策將配套支援。到2020年,二級以上醫院將普遍提供線上服務,更方便人們看病就醫。
不僅能預約掛號、移動支付,部分常見病慢性病還可線上復診
網際網路上能不能看病?能,而且可以開設網際網路醫院。文件明確鼓勵發展“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允許舉辦網際網路醫院,醫療核心業務和非核心業務都可以線上上開展。
曾益新介紹,意見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確了支援“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鮮明態度。從醫療、公共衛生、家庭醫生簽約、藥品供應保障、醫保結算、醫學教育和科普、人工智慧應用等方面推動網際網路與醫療健康服務相融合。
“我國醫療資源的配置集中在大城市、大醫院,一些偏遠地區優質的醫療資源比較匱乏,不平衡問題比較突出。但是,醫療系統最關鍵、最核心的資源是醫生,而醫生的培養需要相當長的過程,很難做到均衡配置。通過‘網際網路+’技術,把優質醫療資源配置到資源匱乏地區,有利於改變這種資源配置不均衡的狀況。”他說。
具體而言,在“網際網路+醫療服務”方面,允許依託醫療機構發展網際網路醫院。實體醫院可以使用網際網路醫院作為第二名稱,線上上提供醫療服務。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也可以搭建網際網路資訊平臺,開展遠端醫療等服務。
焦雅輝介紹,網際網路醫院有兩種模式,一種是以醫療機構為提供主體,網上診療項目必須與實體醫療機構相關診療科目一致。第二種是網際網路公司、企業等舉辦的網際網路醫院,比如北上廣的優質專家資源,可以利用這個網際網路公司提供的平臺,為患者提供一些服務。但這種網際網路醫院必須落地在實體醫療機構,實行線上線下一致監管。
網際網路上允許開展的醫療服務分為兩類,一是網際網路診療核心業務,即給病人看病,提出治療方案開出處方,如遠端醫療服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部分常見病慢性病線上復診等。另一類是非核心業務,目前已有很多網際網路診療輔助服務得到應用,如預約掛號、移動支付、檢查檢驗結果線上查詢、一些人工智慧支援的臨床決策輔助業務等等。
“關於網際網路醫院申請的程式,因為它是一個新業態,這一類別的醫療機構應該具備的條件、如何申請、由哪一級進行審批,會本著‘放管服’的原則和要求,加以解決,並且在網際網路診療管理辦法中做出明確規定。”焦雅輝說。
初診絕對不能線上上開展,不建議兒童通過網際網路看病
意見明確,將來網際網路不僅可以預約掛號、候診、繳費、報告查閱等,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也可以線上上進行,並允許線上開具處方,逐步實現患者在家復診。
也就是說,初診絕對不能線上上開展。焦雅輝說,這與醫學基本規律和規則有關。醫生給病人初診要作出診斷的話需要幾個條件,第一是醫生通過詢問了解病人病情、病史、家族史。第二需要做一些體格檢查,即視觸扣聽,中醫叫望聞問切,了解病人症狀和體徵。第三要做一些輔助檢查,比如抽血化驗、心電圖、B超、做手術、病理等,如上手段綜合應用,醫生才能夠對疾病作出科學的診斷意見,制定治療方案。“對於初診病人,這些手段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網際網路上初診是絕對禁止的,世界各國都是這樣要求的。”
但也不是所有疾病都能線上上復診。焦雅輝說,經過國內外實踐證明的部分比較穩定的常見病和慢性病,可以線上上復診。比如皮膚病患者,長期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在病情沒有發生變化、基本長期維持穩定的時候,通過網際網路包括遠端監護或者所在的社區可以做一些檢查檢驗,這些指標醫生掌握之後,可以線上上開長期處方或者調一調藥。但是有一些病如腫瘤,患者需要定期做抽血化驗、影像檢查,才能做出正確判斷。還有兒童疾病病程進展快,不建議兒童特別是低齡兒童通過網際網路看病。“凡是經過嚴格培訓的醫生,都會給患者作出一個科學的建議,如果需要的話,還是到線下醫療機構就診。”
除了復診服務,網際網路技術在醫療其他領域的應用,也將讓人們就醫變得更加便捷。在優化“網際網路+”家庭簽約服務方面,這次也明確規定可以促進加快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智慧化、資訊平臺建設和應用,鼓勵在網上開展簽約服務,線上提供健康諮詢、預約轉診、慢性病隨訪、健康管理和延伸處方等服務;在“網際網路+”藥品供應保障服務方面,明確對線上開具的處方經過藥師審核以後,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企業,可以委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進行配送;在推進“網際網路+”醫保結算方面,逐步拓展線上支付功能,包括異地結算、一站式結算;在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的應用方面,鼓勵推進研發應用,提高醫療服務的效率;在提高醫院運作管理和便民服務方面,明確到2020年,二級以上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的預約診療和智慧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一些線上服務。鼓勵中西部地區、農村貧困地區和偏遠邊疆地區因地制宜進行探索。
同時,如上這些政策將有配套支援措施,如收費政策、對接醫保結算系統、統一權威的互聯互通資訊平臺等。于學軍介紹,截至去年底,國家、省、市、縣四級全民健康資訊平臺全部實現連通,下一步將在應用上下功夫。同時,制定落實衛生健康資訊的標準和規範,所有醫院實現統一標準和介面,並整合資訊,為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提供支撐。
實行線上線下統一監管,網際網路診療行為將動態留痕
在網上看病,能讓人放心嗎?如何確保資訊安全,保護患者隱私?
于學軍介紹,文件明確了嚴格的監管措施:首先是明確行為的邊界。儘快研究出臺規範網際網路診療行為的管理辦法,明確監管底線,同時按照深化“放管服”的要求,降低準入的門檻。並要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管,確保服務的安全和品質。
其次是強化責任。“誰提供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的服務,誰就必須要負責任”,比如網際網路醫院的發展是以實體醫療機構為依託,責任的主體還是醫療機構本身。另外,在監管方面原則是按照屬地化管理,實行線上線下統一監管。第三方平臺應確保提供服務人員資質符合有關規定,並且對所提供的服務承擔責任。同時,要建立醫療責任的分擔機制,推行線上知情同意告知,防範化解醫療風險。
此外,還要提高監管能力。網際網路最大的特點就是能夠全程留痕。利用這個特點,將建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監管端口,所有開展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和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的平臺,需及時將數據向區域全民健康資訊平臺進行推送、傳輸和備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通過監管的端口對網際網路醫療行為進行動態監管。另一方面,推進網際網路可信體系建設,加快建設全國統一標識的醫療衛生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的可信醫學數字身份、電子實名認證、數據訪問控制資訊系統,同時還要完善醫師、護士、醫療機構電子註冊系統,方便百姓查詢。“通過這樣一些措施做到‘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同時保證訪問處理數據的行為可控、可管,確保患者就醫安全。”
“在建立統一規範數據標準的基礎上,制定健康醫療大數據確權、開放、流通、交易、產權保護的法規,嚴格執行資訊安全和醫療健康數據保密規定,嚴格管理患者資訊、用戶資料和基因數據等與個人隱私相關的資訊。”曾益新介紹,下一步還將出臺相關的政策和制度,包括規範網際網路診療行為管理辦法,適應“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支付制度以及醫療服務、數據安全、個人資訊保護、資訊共用等基礎標準,規範網際網路診療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