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外長理事會會議新聞公報
2018年4月24日,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上合組織”或“本組織”)成員國外交部長理事會例行會議在北京舉行。印度共和國外交部長斯瓦拉吉、哈薩克共和國外交部長阿布德拉赫曼諾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吉爾吉斯共和國外交部長阿布德爾達耶夫、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外交部長阿西夫、俄羅斯聯邦外交部長拉伕羅夫、塔吉克共和國外交部長阿斯洛夫、烏茲別克共和國外交部長卡米洛夫及上合組織秘書長阿利莫夫和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主任瑟索耶夫出席會議。
會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主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集體會見了代表團團長。
外長們指出2017年6月8日至9日在阿斯塔納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和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索契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成果落實進展,認為上合組織在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基礎上,成為具有威望的新型國際組織以及國際關係體系中有影響力的參與者。
外長們相信,上合組織成員國堅定奉行《上合組織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秉承“上海精神”理念,繼續有效落實《上合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和其他上合組織其他現行法律文件規定,全力發展和深化各領域務實合作,增進團結互信,共謀本地區和平穩定安全,促進持久發展與繁榮。
為籌備將於2018年6月在青島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外長們研究了上合組織在吸收印度和巴基斯坦加入的新形勢下進一步發展的首要任務,並討論了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
外長們原則通過了《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青島宣言》及《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新聞公報》草案。
外長們指出,當前世界正處在大發展大調整時期。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國與國相互聯繫和依存更加緊密。
同時,不穩定性不確定性風險、政治緊張局勢、地區性危機和衝突依然存在。以單邊制裁為手段對主權國家進行政治經濟施壓的不良企圖仍在繼續。為此,外長們強調,需堅持多邊主義解決熱點問題,通過完善全球治理共同應對各類威脅和挑戰,推動構建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係和確立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共同理念。
外長們強調,非傳統挑戰加劇演化和蔓延,國際社會需採取集體行動共同應對恐怖主義、極端主義、販毒、重大傳染性疾病、氣候變化等其他挑戰。
鑒此,外長們指出,通過《上合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18-2022年)》、《上合組織成員國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2019年至2021年合作綱要》將促進深化上述領域合作。
外長們強調,國際社會共同努力維護《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及其他公認的國際法準則更加具有現實意義,願在聯合國框架內加強協調,鞏固其在全球治理、維護世界和平、共同發展及國際合作、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及極端主義方面的主導作用。
外長們注意到吉爾吉斯共和國和塔吉克共和國希競選聯合國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的願望。
外長們強調,應制定資訊空間各國普遍接受的負責任國家行為規範,支援在上合組織框架內以2009年簽署的《保障國際資訊安全合作協定》為基礎進一步加強合作。鑒此,外長們積極評價2018年1月24日至26日在武漢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國際資訊安全專家組會議成果。
外長們指出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政府和人民為實現民族和解,建設和平、穩定、統一和繁榮的國家、消除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和毒品犯罪所作努力,呼籲國際社會在聯合國主導協調下加強合作,推動阿富汗問題政治解決,為阿富汗經濟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福祉創造條件。
外長們積極評價2018年3月27日舉行的主題為“和平進程、安全合作與地區互聯互通”的阿富汗問題塔什幹會議成果,認為會議為阿富汗和平重建進程作出積極貢獻。
外長們高度評價2017年10月11日在莫斯科舉行的“上合組織-阿富汗聯絡組”會議成果,支援2018年5月在北京舉行“上合組織-阿富汗聯絡組”副外長級會議。
外長們重申敘利亞問題共同立場,“敘人所有,敘人主導”的和平政治進程是唯一齣路,堅持敘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不可侵犯。外長們指出,阿斯塔納進程、日內瓦進程和2018年1月30日在索契舉行的敘利亞全國對話大會具有重要意義,為推動敘利亞政治調解進程作出重要貢獻。
外長們對2018年4月14日聯合國安理會3個常任理事國對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實施的導彈打擊深表關切,認為上述行為加劇敘人民的苦難,2018年4月14日聯合國安理會第8233次會議已對此進行了討論。鑒此,外長們認為,應保持克制、避免局勢進一步升級,支援加強聯合國及其安理會作為《聯合國憲章》規定的維護國際和平、穩定與安全主要機構的核心作用。
外長們支援繼續履行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支援各方忠實遵守義務,確保協議完整、有效執行,促進地區和平與穩定。
外長們強調,應在儘快、全面落實2015年2月12日達成的明斯克協議基礎上政治解決烏克蘭危機問題。
外長們指出,上合組織成員國應深化同觀察員國、對話夥伴及有關國際組織和論壇的互利合作。
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巴基斯坦、俄羅斯、塔吉克、烏茲別克外長重申支援中國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各方支援利用本地區各國、國際組織及多邊機構潛力,在上合組織地區建立廣泛、開放、互利和平等的夥伴關係。
外長們指出深化經貿、金融、科技及人文領域合作,促進上合組織成員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鑒此,外長們支援進一步完善上述領域的條約法律基礎。
上合組織成員國外交部長理事會決定將諾羅夫·弗拉基米爾·伊瑪莫維奇(烏茲別克共和國)作為上合組織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秘書長的候選人提交元首理事會批准。
外長們批准了關於上合組織秘書處過去一年工作的報告,通過了關於本組織過去一年工作的報告草案,聽取了關於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工作成果的通報。
外長們還通過了一系列關於本組織日常工作和即將在青島舉行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的決議。
外長們高度評價中方作為主席國為籌備上合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青島會議所做的工作,相信青島峰會成果將為進一步加強上合組織成員國睦鄰友好、團結互信及互利合作作出應有貢獻。
會議在上合組織成員國間傳統的友好、相互理解的氛圍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