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車收費新規實施一週 部分停車場誤解了政策
部分停車場對政策理解有誤
通州藍島大廈停車場計時牌已經更改,註明“不足一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
停車收費新政實施即將滿一週 記者調查發現——
從5月1日起,北京市調整機動車停車場計時收費有關政策,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滿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新規”實施一週,絕大部分停車場已調整了收費系統,但有部分停車場“誤解”了新規,認為車輛駛入停車場的“前15分鐘”免費,之後停車收費照舊;部分停車場在明知有此規定後仍未做任何調整;還有一些停車場,在調整收費後提高了計時收費的單價,個別停車場的免費時段與計時單位不符。
新規
“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得收費”
市發改委、市交通委日前聯合印發《關於本市停車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自2018年5月1日起調整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計時收費有關政策。不論是白天停車收費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的佔道停車場,還是以20分鐘、30分鐘為計時單位的其他停車設施,停車不足一個計時單位,都將不再收取停車費。
同時,為配合停車秩序治理,進一步減輕居民夜間居住停車負擔,此次政策還對停車場的夜間時間進行了調整,將佔道停車場的白天停車時段由7點至21點改為7點至19點,夜間停車時段由21點至次日7點改為19點至次日7點,延長了兩小時。
調查
“不足一個計時單位免費”≠“第一計時單位免費”
近幾日,北京晨報記者走訪了本市多個停車場,發現絕大多數的停車場計費牌都還未更新,走訪中不少車主也表示對“新規”並不知情。在採訪中,一些沒有計費設施的路側佔道停車場也會按要求執行,但直言“收入會降低很多”。在兒研所周邊佔道停車場,第一小時收費10元,第二小時起15元,15分鐘為一個計時單位。收費員向記者表示,他們已對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不足一個計時單位免費,“停車不到半小時只收2.5元”。
記者也發現,還有不少停車場誤解了“新規”,認為“不足一個計時單位免費”指的是車輛駛入後的第一個計時單位免費,“前15分鐘免費,後面跟以前一樣”。但記者撥打12358價格舉報熱線了解到,在停車過程中,只要不足一個計時單位均不得收費,比如停車場收費每小時8元,停車1小時5分鐘,以前收費10元,現在停車場只能收取1個小時的停車費也就是8元。
專家觀點
短時優惠停車可避免亂停車
北京工業大學城市交通學院院長陳艷艷表示,其實在國內外一些城市,包括中國香港,臨時停車都是低價政策,這能有效避免車主長時間佔用公共停車位,盤活車位資源。
“短時間優惠停車,還能促進商業區的活力。”陳艷艷舉例說,比如臨時停車買個東西,以前停車就得收費,有的車主就得算計了。同時通過短時低價甚至免費的措施,還可以進一步規範停車秩序。比如有的車主去某個大廈可能10分鐘之內就能出來,他往往會選擇路側隨便一停,而不足一個計時單位免費,會促使路邊違法停車的現象大大減少。
現象1 停車場調整收費 但誤解了新規
地點:國家會議中心地下停車場
停車時間:2小時2分鐘 收費13.5元
5月5日上午,記者駛入國家會議中心地下停車場時注意到,此處的停車計時牌還未更新。記者10點半左右進入停車場,12點半左右駛出。收費員表示記者停車共2小時2分鐘,每小時停車費6元,收取13.5元。駛離停車場後,記者又再次回到停車場,並在15分鐘之內離開,這次免費通行。
隨後,記者撥打了停車收費牌上標明的監督電話,一位李姓負責人起初很肯定地表示,4月29日他們收到了相關部門的通知後,就安排廠家來對停車收費系統進行了調整,“第一個計時單位免費,後面的收費還是跟以前一樣”。但當記者告知他諮詢12358價格舉報熱線後,得到的解釋是不足一個計時單位就不能收取費用。這位負責人很重視,他表示稍後會向有關部門諮詢過後再回復記者。
過了不到兩個小時,李先生給記者回復了電話,他說接到記者電話後,他們也趕緊撥打了價格舉報熱線,確認了記者停車2小時2分鐘,確實只應該收取2小時也就是12元錢,並表示願意將多收取的1.5元退還給記者。
這位負責人介紹,停車“新規”出臺後,所有的停車場都在調整系統,“但幾乎大家都認為是第一個計時單位免費”,所以出現了多收取費用的情況,他表示,已經與廠家聯繫,要求儘快來對系統重新進行調整,同時也提醒記者,如果近期還會來此處停車,請留意收費情況,萬一廠家還沒來得及過來調整收費系統,再出現多收費的情況及時向他們反映。
停車地點:雅寶路西口停車場 停車時間:28分鐘 收費4元
5月6日11點21分,記者駛入雅寶路西口停車場,這裡停車收費每小時8元,15分鐘為一個計時單位,11點49分,記者駛離停車場,系統顯示停車28分鐘,收費4元。
記者也撥打了計時牌上公佈的監督電話,接電話的一位先生表示自己是工程部的,當天代班,他並不了解“新規”的詳細規定,但他認為,停車場收費系統已經進行了調整,“現在停車15分鐘之內是免費的,後面具體該怎麼收費我不太清楚。”不過這位先生表示,如果記者對停車收費有疑義,而且停車場確實是多收了錢,可以帶著發票去找他們退還多收取的2元。
現象2 新規後提高了收費價格
停車地點:通州藍島大廈停車場
停車時間:24分鐘 收費1.5元
5月5日下午5點2分,記者進入通州藍島大廈停車場,發現這裡的停車計時牌已經有了變化,在收費牌的背面備註:不足一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但正面也有變動,收費標準很明顯改動過了,小型車15分鐘收費改為1.5元,1小時收費6元。4月21日,記者在此停車時,這裡的收費標準還是15分鐘1元,1小時收費4元。
對於停車費的調整,停車收費員也說不明白,她認為是免了第一個15分鐘的1.5元,所以24分鐘只收到了第二個計時單位的錢。“以前停半個小時以內要收2元,現在才收1.5元,相比之下停車費還是便宜了”。
停車地點:通州車站路東方超市停車場
停車時間:3小時5分鐘 收費14元
5月5日下午1點半左右,記者來到通州車站路的東方超市停車場,4點半左右離開,收費系統提示停車3小時5分鐘,收費14元。記者了解到,這個停車場之前停車收費是每小時2元,近期提到了每小時4元。對此停車管理員表示,“這已經是很便宜了,現在周邊都一小時8元了。”不過記者發現這裡停車很混亂,收費管理員說該停車場一個計時單位為15分鐘,但是免費時間只有10分鐘,超過10分鐘就收2元。記者走了一圈,也沒有發現這個停車場的計時停車牌。
現象3 免費時間與計時單位不符
停車地點:
朝陽路楊閘環島朗廷大廈停車場
停車時間:20分鐘 收費1元
11分鐘 收費0.5元
朝陽路楊閘環島西南角的朗廷大廈停車場,每小時停車收費2元,15分鐘為一個計時單位,收費0.5元。5月5日,記者下午4點3分進入停車場,在此停車20分鐘,停車場收了1元。面對記者的質疑,停車管理員表示“沒聽說有相關規定”,以前怎麼收現在還是怎麼收。
那一個計時單位是否免費?5月6日,記者又在此停了11分鐘,結果仍然被收取了0.5元的停車費,這位停車管理員表示,這個停車場的免費時段只有5分鐘,並不是一個計時單位15分鐘。
記者撥打停車計時牌上公佈的監督電話,接電話的先生表示,對5月1日實施的新規“不清楚”。
停車地點:新奧購物中心地下停車場 停車時間:14分鐘 免費
5月5日中午,記者來到位於奧林匹克公園附近的新奧購物中心地下停車場,這裡的計時停車收費牌上寫著,停車場收費時段為全天(0:00-24:00),其中小型車每20分鐘收費2元,也就是說計時單位為20分鐘。不過計時牌上公佈的免費時段為“進場15分鐘內免費”。
記者撥打計時牌上的服務監督電話,是一個手機號碼,但是提示電話關機。
記者 陳琳 文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