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乘網約車遇害案”告破 鄭州警方披露案情
中新網鄭州5月12日電 (記者 劉鵬)5月12日早間,鄭州警方對外權威發佈消息稱,備受公眾關注的殺害滴滴順風車乘客一案犯罪嫌疑人劉某華的屍體被警方打撈出來。警方通過隨後對屍體DNA鑒定,確認此次打撈出屍體系犯罪嫌疑人劉某華,至此“5.7”故意殺人案正式告破。12日,記者從鄭州警方處了解到了該起故意殺人案的相關情況。
據介紹,鄭州航空港區警方于5月7日17時許,接到群眾李先生報警,稱其女兒李某某5月5日晚在鄭州市航空港區乘車前往鄭州火車站途中失蹤。
接報後,航空港區公安分局立即依法展開立線偵查。調查中,民警從李某某同事處得知其5月5日23時50分許離開航空港區沃金大酒店,並通過滴滴打車軟體叫車前往鄭州火車站。途中李某某曾發微信告訴同事“司機是個變態,說我長得漂亮想親我”。次日,李某某便與家人失去聯絡。
掌握相關資訊後,民警立即聯繫滴滴打車安全部門,獲知李某某5日晚所乘滴滴網約車牌號為豫A82RU5,車主名叫劉某華。
調查中,警方掌握,該可疑車輛接單後並未行駛至李某某的目的地鄭州火車站。隨即,鄭州警方組織刑偵、網安等多部門聯合展開偵查工作。
5月8日7時許,警方在鄭州市航空港區始祖路與梁州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的荒地上發現一具女屍,通過現場勘查以及對現場挎包內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品進行比對,確定死者係失蹤的李某某。同時,警方結合網約車主劉某華于5月6日0時2分許退出滴滴打車app,並登出滴滴打車軟體等行為,初步確定劉某華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因案情重大,鄭州警方立即調集刑偵、技偵、網安和航空港區公安分局等多警種多部門精幹警力成立“5.7命案”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
經查,受害人李某某,女,21歲,山東祥鵬航空公司乘務員。嫌疑人劉某華,男,27歲,名下有一輛車牌號為豫A82RU5的江淮瑞風S2白色越野車,2018年3月3日該車註冊“滴滴順風車”,並在鄭州航空港區周邊運營。
警方結合視頻監控資料了解到,受害人李某某于5月5日23時53分許,在沃金大酒店門口乘坐劉某華的滴滴網約車,後該車行駛了15公里,于6日0時25分許開到梁州大道與始祖路交叉口西南角的荒地中(屍體現場)。0時51分許,該車離開並沿梁州大道向南行駛約10公里至航興路廟後安村附近的大橋上,之後不再移動。
民警順線追蹤,于5月8日11時30分許,在航興路該大橋上發現此車。通過調取河道監控發現,5月6日1時6分許,疑似有人在嫌疑人停車處跳入河中。
與此同時,專案組通過對發現屍體現場和遺棄車輛現場兩地的物證及相關生物檢材進行收集勘查後,比對出多處劉某華遺留的相關生物檢材資訊。此外,技術人員在嫌疑車輛所停位置不遠處,發現橋面玻璃圍擋有破損,隨即對該破損處進行檢驗,並檢出被害人李某某的DNA。綜合勘驗結果,警方初步斷定該處為劉某華跳河處。
根據所有證據,專案組組織偵查員從兩個方面對劉某華進行搜捕。一是對劉某華居住地進行摸排蹲守,並在轄區發佈協查通報,同時對其上網追逃;二是聯繫專業打撈隊伍參與對劉某華的搜尋,並由專業潛水員在疑似劉某華跳河處及上下游進行水面搜尋和水下打撈。
5月12日4時30分許,通過多方努力,在距離嫌疑人跳河點下游約50公里處的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內打撈出一具屍體。經過牙齒、紋身等外部特徵辨認符合嫌疑人體貌特徵。
12日上午,警方對打撈出的屍體DNA樣本完成鑒定,與此前在案發現場蒐集的嫌疑人劉某華DNA樣本分型一致,確認打撈出的屍體系犯罪嫌疑人劉某華。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