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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華帝“退全款”構成合同邀約 應退現金

2018-07-23 11:07: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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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華帝廣告詞“奪冠退全款”構成合同邀約

  □ 本報記者 萬靜

  7月2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通過微博發佈消息稱,自7月19日17時,中消協發出征集關於華帝公司促銷活動引發投訴的公告後,24小時內,中消協共收到涉及華帝公司的投訴73件,相關投訴材料已轉華帝公司,要求該司妥善處理每一位消費者的投訴,並及時向中消協反饋處理情況。

  同一天即7月20日,中消協已收到華帝公司回函,華帝公司稱其正在繼續推進上述問題的解決,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共同監督華帝公司履行承諾。

  消費者:遭遇各式各樣退款難

  隨著高盧雄雞捧得大力神盃,世界盃時間也宣告結束。其實世界盃除了是球迷的狂歡以外,也是商家的狂歡。從圍繞在球場周圍的廣告牌就能感受到來自企業的熱情,而今年作為法國隊的官方贊助商,華帝這家中國廚電廠商,憑藉“法國隊奪冠退全款”的對賭式行銷,實現了品牌的充分曝光,成為世界盃廣告行銷戰的贏家之一。

  然而,就當“華帝退款”這兩天頻上熱搜,大家都稱之為一次完美的行銷之時,退款難、退款變為退卡成為消費者投訴華帝的焦點。比如此前通過電子商務平臺購買“冠軍套餐”的消費者,就遭遇了“退款”變成“退卡”的窩心事。

  一些在網店購買華帝“冠軍套餐”的消費者說,他們致電詢問華帝公司客服,得到的回復是根據公司政策,網店購物就是退同等金額的購物卡。當消費者提出不想要購物卡,想要退現金時遭到了拒絕。華帝線上電商退款流程顯示,滿足退款條件的消費者,華帝線上官方授權店舖將按照顧客發票金額向其返京東、天貓、蘇寧、國美的平臺購物卡,只能在上述品牌各自的自營平臺使用。

  此外,線下退款也有“窩心”的事。有的消費者在“618”當天從蘇寧易購網站的華帝旗艦店購買3799元的奪冠套餐,但是由於剛買的房子尚在裝修還沒到安裝廚具的階段,於是就選擇了延遲發貨,卻導致發票遲遲不能到手,最終因為不能提供發票,華帝以此為由拒絕了退款。

  中消協:密切關注約談華帝

  7月18日,中消協通過微博對“華帝用戶退全款遇阻”一事發聲。中消協在微博中稱,“把廣告費花在消費者身上,這個行銷創意還是挺讚的!希望華帝切實履行承諾,按照售前約定和承諾,切實做好每一位消費者的退款工作。誠信,才是任何行銷的完美注腳”。

  接下來,中消協的跟進速度非常快。據中消協相關人士介紹,自7月19日17時,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出征集關於華帝公司促銷活動引發投訴的公告後,24小時內,中消協共收到涉及華帝公司的投訴73件,相關投訴材料已轉華帝公司,要求該司妥善處理每一位消費者的投訴,並及時向中消協反饋處理情況。

  與此同時,中消協已經向華帝公司發出《約談函》,具體約談工作在準備過程中。

  此外,中消協已經行函蘇寧、京東、阿里巴巴(天貓)和國美線上調查相關情況。目前,國美回復,涉及國美線上的相關諮詢申請17件,涉及國美電器線下實體店791名消費者退款申請。以上均已登記轉華帝公司處理,正在履行退款手續。國美現沒有收到因拒絕退款引發的投訴。

  中消協表態,將繼續推進此問題的解決,與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共同監督華帝公司履行承諾。

  華帝回應:退款進度正常

  華帝公司對於此事的反應也非常迅速。就在7月20日中消協發出約談邀請的同一天,華帝公司即對中消協給予了回復。

  7月20日,華帝公司在官方微博發佈聲明稱:“目前消費者退款工作已在緊張有序開展。該公司將恪守誠信原則,嚴格按照售前約定及承諾,切實地做好每一位消費者的退款工作,請中消協及廣大消費者監督指導。”

  華帝公司的《回復函》稱:華帝于5月31日啟動“法國隊奪冠退全款”活動時公佈了細則,規定線上購買將退還購物卡,同時規定只有在6月1日至6月30日22時前及“開票日期”在6月1日至7月1日期間購買“奪冠套餐/產品”並成功付款的用戶可參加該活動。同時推出“贈品特惠升級”活動,與“退全款”活動只能二選一,不可重復享受。線下購買還需在門店簽訂《活動協議》方可參與活動,同時在門店領取贈品後也不能參加“退全款”活動。整個活動期間,線上參與奪冠活動約2900萬元,截至7月20日10時,線上共收到退卡申請4292件,申請退卡金額1550萬元;截至7月20日,退卡給消費者1340萬元。線下已退款1629件,已退款單數佔總款數比例約19%。

  華帝還提出:“個別消費者購買的並非‘奪冠套餐’型號產品,不符合退全款的條件,卻要求辦理退全款;根據活動規則,贈品特惠升級權益和退全款權益只能二選一,但個別消費者在選擇贈品特惠升級後,仍要求退全款;根據公示的活動情形,消費者在非活動期間購買的產品並不參與此次退全款的活動,但是個別消費者在非活動期間購買的產品,仍要求辦理退全款。”

  專家:“退全款”即退現金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消費者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蘇號朋教授分析說,華帝于5月30日發佈“法國隊奪冠、華帝退全款”的聲明(廣告)稱,將按所購“奪冠套餐”產品的發票全額退款。5月31日發佈的“活動細則”除規定具體的參加條件外,還將“退全款”確定為“各渠道店舖按照顧客發票金額返顧客等額的平臺消費卡”。在活動聲明中,華帝的承諾是“全額退款”。從文義解釋的角度出發,應將其理解為“以現金方式返還全部貨款”。但是,按照活動細則的規定,“退全款”則被限定為“返等額消費卡”,而不是返還現金。可見,二者存在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情況,後者明顯有利於華帝,而不利於消費者。

  嚴格來說,華帝的這一行為有違誠信原則,誤導了消費者的判斷與購買決定,有損消費者權益。建議華帝應在退款過程中對消費者採取尊重與包容的態度,允許消費者在退還現金與返消費卡之間自行選擇;作為此次活動的組織者,華帝有義務就退款規則作出統一要求,不得任由經銷商自行設定各種條件,並應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投訴渠道,及時處理糾紛,制止各經銷商的不當行為。

  記者仔細查看了華帝此前發佈的宣傳圖,在圖片的最下面發現了一行非常小的字,上面寫著“活動細則詳詢華帝當地各終端門店或各電商平臺華帝授權店”。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認為,按照通常的理解,“全額退款”就是退人民幣,而不是所謂的“購物卡”。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如果說之前華帝對消費者已經作出了一個明確而具體的承諾,那麼後來即使留了一手說各地經銷商可以制定相關的活動細則,也只能是進一步具體來落實各地經銷商履行之前承諾的內容,而不應當變更原來的承諾。原來的承諾說的是非常具體的退款,款就是價款。

  劉俊海說,華帝對消費者所作的承諾,也就是“如果法國隊奪冠,華帝將退全款”的承諾是真實的、合法的、有效的。這種承諾一旦被購買華帝商品的消費者所接受,就轉化成了對於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如果華帝說要轉變成退卡換等值的購物卡,就等於變更了當初對消費者所作的承諾,必須要經消費者同意才能算數。華帝應當展示出應有的商業智慧和法律智慧來處理此事。而且如果廣告聲明和活動規則不一致,以廣告所具有的強大衝擊力和影響力來說,應該以廣告中所作出的承諾為準。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