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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 節能汽車減半徵收

2018-08-01 09:09:00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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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7月31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運輸部四部門近日印發《關於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對節能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稅;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對提供虛假資訊騙取列入《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資格的汽車企業,以及提供虛假資料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通知》提出,對節能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稅。減半徵收車船稅的節能乘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排量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乘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具體要求見附件1。

  減半徵收車船稅的節能商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燃用天然氣、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燃用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

  《通知》要求,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於車船稅徵稅範圍,對其不徵車船稅。

  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標準;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準;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產品品質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船舶應符合以下標準:船舶的主推進動力裝置為純天然氣發動機。發動機採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熱值佔全部燃料總熱值的比例不超過5%的,視同純天然氣發動機。

  《通知》明確,符合上述標準的節能、新能源汽車,由工業和資訊化部、稅務總局不定期聯合發佈《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予以公告。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經銷商可通過工業和資訊化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財稅優惠目錄申報管理系統,自願提交節能車型報告、新能源車型報告,申請將其產品列入《目錄》,並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通知》強調,在開展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能、新能源車船審查和認定等相關管理工作過程中,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存在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法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國家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提供虛假資訊騙取列入《目錄》資格的汽車企業,以及提供虛假資料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