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組暗訪發現:重慶市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存在罰單“年票制”
新華社重慶9月5日電 題:督查組暗訪發現:重慶市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存在罰單“年票制”
新華社記者周聞韜
罰單“年票制”、以罰代管、執法尺度不一……國務院第二十二督查組近日在重慶暗訪期間接到多名大貨車司機反映,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涉嫌違規執法。對此,第二十二督查組多次前往豐都縣調查取證,並對豐都縣政府進行了約談。豐都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表示,將全面清查整改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執法過程嚴格規範。
國務院第二十二督查組進駐重慶後,先後到高速公路服務區、物流園區等地對大貨車司機工作狀況進行了暗訪。期間,有數名司機向督查組反映,重慶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以“擅自改裝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為由向他們罰款2000元,憑罰單可在一年內免予處罰。而針對“擅自改裝”這一處罰理由,多名司機表示“想不通”。
大貨車司機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8月28日,督查組部分成員直奔豐都縣進行實地暗訪。
一輛重慶牌照的大貨車司機告訴督查組,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今年3月以擅自改裝為由對其處以2000元罰款。“執法人員說,下次被查,只要出示罰款收據就可以了,一年內沒事,但第二年又得交錢”。這名司機向督查組展示了一直保存的罰款收據和行政處罰決定書。另一位大貨車司機告訴督查組,因為知道走豐都縣肯定會被罰,其公司負責人曾主動到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繳納“罰款”1500元,以換取通行便利。“‘罰一次,管一年’是豐都縣不成文的規定。”他說。
大貨車司機們向督查組普遍反映的問題還包括錯誤認定非法改裝。據一位司機介紹,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將大貨車加蓋篷布認定為非法改裝並予以處罰,而根據規定,運輸砂石車輛如不加蓋篷布則會被環保部門處罰,“兩頭受罰”的處境讓他們很為難。
督查組成員查閱相關文件發現,根據主管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改裝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道路貨運車輛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不得將其認定為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行為違反了以上規定精神,存在處罰依據不準確的問題。”督查組成員呂春雪說。
8月29日,督查組再次前往豐都縣,調閱並統計了今年1月至8月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有關非法改裝貨車的處罰案卷,發現561個處罰案件中屬同一車牌號被處罰兩次的只有3輛。督查組通過電話向上述3輛貨車司機核查情況,除1位司機不願回應外,其他兩每人平均表示被罰兩次是因為第一次只交了1500元,第二次補罰500元,湊足了2000元。此外,督查組還發現執法人員在處罰過程中存在記錄違法事實模糊不清、引用法條錯誤、執法尺度不一、處罰決定書不規範等諸多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9月1日,國務院第二十二督查組對豐都縣政府進行了約談。督查組組長沈瑩要求,豐都縣要認真嚴肅對待問題,立即組成調查組進駐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實事求是查明情況,對有關問題人員進行問責;要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依法依規、公正執法的長效機制。豐都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表示,將制定整改方案,堅決立即整改,依紀依規對有關責任者嚴肅問責;同時要舉一反三,在全縣開展執法作風專項整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