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槿惠妹妹招搖撞騙60多萬人民幣 判緩刑2年
海外網11月23日電 據韓媒NEWS 1報道,韓國大法院今天(23日)對樸槿令涉嫌欺詐案作出三審宣判,維持二審判決結果,判處樸槿令1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追繳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1萬元),並強制進行160小時的志願活動。
樸槿令是韓國前總統樸槿惠的胞妹,今年64歲。樸槿惠與弟弟樸志晚感情深厚,但跟妹妹樸槿令從上世紀90年代起就開始關係疏遠。樸槿惠曾拒絕參加妹妹的婚禮,還將妹夫送進監獄;而樸槿令則在政治上與姐姐公開唱反調。
根據指控,樸槿令2014年與其隨行秘書郭某(57歲)合謀,以承諾協助某生產商簽下160億韓元公共機關訂單為由,收受1億韓元 ,因涉嫌違反律師法及詐騙罪,樸槿令及其秘書雙雙遭到起訴。
去年11月2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一審判決樸槿令無罪。
今年5月18日的二審判決中,首爾高等法院認定樸槿令收錢實為“請托目的”,改判有罪。當時,樸槿令獲刑的消息一齣,其丈夫辛東旭隨即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不滿。他說,“我妻子絕不是那種人”,還強調“分明是害了姐姐(樸槿惠)之後又要害妹妹,讓樸槿令變成第二個樸槿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