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新政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30日訊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國將自2019年1月1日起,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商品限額上限,擴大清單範圍。
稅收政策的調整,一是將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今後隨居民收入提高相機調高。二是將單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同時明確完稅價格超過單次交易限值但低於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自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三是明確已經購買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
商品清單的調整,一是將部分近年來消費需求比較旺盛的商品納入清單商品範圍,增加了葡萄汽酒、麥芽釀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個稅目商品;二是根據稅則稅目調整情況,對前兩批清單進行了技術性調整和更新,調整後的清單共1321個稅目。
上述政策的實施,將有利於促進跨境電商新業態的健康發展,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有利於給國內相關企業引入適度競爭,促進國內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新動能增長;有利於增加境外優質消費品的進口,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有利於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