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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網紅換馬甲繼續博眼球 網路直播亂象咋這麼“頑強”

2019-06-21 10:07: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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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規網紅們換上“新馬甲”繼續博眼球

  網路直播亂象咋這麼“頑強”?(網上中國)

  近年來,隨著監管力度不斷加大,網路直播中淫穢色情、暴力血腥、詐騙騙捐等違法違規現象已大大減少。然而不容忽視的是,一些網路直播亂象如今換上了“新馬甲”,不健康甚至違法內容仍不時出現在網路直播間。

  大打“擦邊球”等行為仍存

  不久前,四川省自貢市容縣公安局發佈通報稱,2018年以來,女主播唐某某為博取眼球、增加粉絲和視頻觀看量,在農田中拍攝穿著鮮艷暴露、佩戴紅領巾的捕魚視頻,並以“宜賓盈盈”賬號在快手平臺先後上傳剪輯後的4段視頻,視頻播放量高達300余萬次。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警方依法對唐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款1000元,責令其刪除相關視頻。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唐某某的行為正是當前網路直播中最常見的亂象之一——傳播低俗文化。

  “現在的網路直播亂象與前幾年有著很大不同,與涉黃涉暴等違法違規行為相比,現在更多的是侵犯他人隱私、宣揚封建迷信、傳播低俗文化等亂象。”朱巍說,“像女主播衣著暴露戴紅領巾捕魚這種低俗行為,在網路直播中比較常見。事實上,這種現象幾乎從網路直播出現時就已存在,與色情等違法行為相比,這種行為主要是違反公序良俗,更多是處於一種比較隱晦的灰色地帶。”

  衣著暴露、動作具有性暗示、直播污言穢語、公然調侃南京大屠殺……近年來,有關網路直播不當行為的新聞常見諸報端。這些行為與違法違規行為並不完全相同,本質上是一種打“擦邊球”行為,因此也使部分主播有機可乘。

  除了打“擦邊球”外,關於網路直播的邊界也引發爭議。2018年,有個別主播以網約車為載體,在顧客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播接單過程,而被直播對象多為女乘客;今年4月,明星陳某帶孩子逛街時被鬥魚某主播進行直播,陳某對此非常不滿並怒斥該主播。諸多新聞事件將網路直播亂象一次次拉入人們的視野中。

  利益驅使部分主播鑽空子

  據第43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12月,中國網路直播用戶規模達3.97億。如今,用戶觀看直播的習慣基本養成,且觀看頻率高、付費意願也較強,加之移動直播平臺的崛起,直播的門檻大大降低,開始變得人人可直播、一切皆可直播。

  有業內人士認為,網路直播巨大的利潤空間和市場吸引了風投資本和直播從業人員競相涌入,也因此造成了網路直播環境的魚龍混雜、亂象叢生。

  近年來,網路直播平臺如雨後春筍般相繼誕生,許多人因此邁入直播行業,成為職業或兼職主播。然而,直播的低門檻使主播不必經過資質和素質的嚴格審核,在網路直播可以帶來巨大利潤的驅使下,部分主播毫無規則和法律意識,不斷以突破法律底線、侵害公序良俗的方式獲取關注,進而獲得粉絲打賞,甚至謀取暴利。而有些熱門主播在收到大量粉絲追捧後,也逐漸忽略了人氣主播需承擔引導公眾樹立正確價值觀的責任。此前,網路主播天佑就因在直播中用說唱形式詳細描述吸毒後的各種感受被國家網信辦實施跨平臺封禁。

  與此同時,灰色地帶為網路亂象的滋生提供了空間,對於一些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目前並沒有很明確的法律法規進行規範和懲處,這使得部分主播得以鑽空子。

  鑽空子的不僅有主播,還有網路直播平臺。對於網路直播亂象,網路直播平臺並不能置身事外。直播平臺如明知主播違法違規而不加以制止,亦應承擔相應責任。

  目前,網路直播平臺在主播和直播內容審核上均存在極大漏洞。經過多輪治理,國內的主流直播平臺在主播管理、內容把關、現場監管等方面取得了很大進步,形成較為完善的自查自糾規則,可還有一些非正規的小直播平臺,通過一些非法方式、地下方式來傳播,直播內容多以淫穢、色情、裸露內容居多。

  構建資訊共用黑名單體系

  為了營造清朗的直播環境,事實上,監管部門對於網路直播亂象的整治早已展開,並且制定了相應的法規。

  自2016年12月1日起,國家網信辦實施《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對於直播資質、內容管理、信用體系等提出了具體要求,給規範網際網路直播服務劃定了底線。按照《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網路平臺應當建立內容審核平臺和資訊審查機制,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對網際網路新聞資訊直播及其互動內容實施先審後管。一些直播平臺也陸續出臺管理規則,對主播和用戶的行為進行規範。2018年2月7日,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打擊整治網路違法犯罪的“凈網2018”專項行動,當年全國共取締關閉淫穢色情等網站1.2萬個,掛牌督辦網路淫穢色情直播大案要案44起。

  有專家認為,目前,中國網路直播亂象整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果,但由於直播行業的違規成本太低,監管成本過高,因此還會有“漏網之魚”。針對目前存在的打“擦邊球”和低俗行為,可採取列舉式將法律禁止直播的內容、行為等具體化,從而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同時,應構建資訊共用的黑名單體系,防止違規網紅換個“馬甲”再次出現。

  業內人士認為,網路直播不是主播關起門來自娛自樂,而是面向大眾的表演。直播平臺也不是僅僅提供一個平臺而無須承擔任何責任那麼簡單。應當建立起預先防範機制,提升相關從業人員的素質,建立直播主體資質審查機制或職業主播培訓機制。相關部門也必須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措施,共同發力,既封停拉黑違規賬號,又沒收違法所得,甚至可以關閉違規直播網站,避免直播平臺淪為滋養違規網紅的溫床。

  何欣禹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