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將探索建立法官跨地域遴選機制
新華社成都7月20日電(記者孫少龍)記者從20日在成都舉行的全國法院貫徹落實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精神專題會議上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將健全初任法官常態化選任機制,探索建立跨地域遴選機制、及時遴選和員額遞補機制,促進人才流動,防止員額空置。
“完善法官遴選培養制度,是進一步健全法院隊伍管理制度機制,深入推進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
具體工作方面,最高法表示,一方面要完善員額動態管理制度,在省級層面統籌配置、動態調整員額比例,確保員額配置和審判任務相適應。完善員額退出機制,建立“有進有出”法官隊伍常態化管理機制。另一方面要嚴格落實按期晉陞制度,推動擇優選升常態化,規範交流任職程式,確保法官隊伍流動有序、管理科學。
同時,還要有序開展逐級遴選工作,將優秀法官遴選到上級法院。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支援,完善逐級遴選配套待遇保障。最高法正在積極推動完善逐級遴選政策,探索中級以上法院法官助理通過組織選派、挂職交流等方式到基層法院擔任法官,到達一定年限並符合原任職法院入額條件的,可以在原任職法院參加遴選。
此外,還要全面落實從優待警各項政策,完善司法人員職業發展制度,拓展各類人員職業發展通道,健全法院內部崗位交流機制。同時,完善激勵關懷機制、司法人員履職保障等機制,更好保障司法人員職業尊嚴、榮譽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