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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有需求,企業就可生產銷售問題車輛?

2019-07-23 11:45:00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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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消協首例公益訴訟以和解告終,雷沃重工承諾停產停售召回涉事正三輪摩托車

  市場有需求,企業就可生產銷售問題車輛?

  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提起的首例消費公益訴訟案以和解告終,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雷沃重工)承諾立即停產、停售、並召回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已公告撤銷車型的車輛。這是記者今天從中消協在京舉行的公益訴訟案件情況通報會上獲悉的。據悉,這也是全國首例以調解結案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此前,有觀點認為,雷沃重工之所以生產銷售問題車輛,是為了適應消費者的實際需求。對此,多位與會專家表示,強制性標準的制訂不僅要看需求,更要確保安全。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會威脅和損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權利;損害國家強制性標準和法律法規的權威;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不利於行業健康發展。

  對此,雷沃重工表示,在公益訴訟案件發生後,已立即採取整改措施,全面停止超標正三輪摩托車的生產和銷售,並在中消協的指導下,積極開展消費者權益保障及企業生產經營合規完善工作,在行業內率先實現不合規產品零生產、零銷售。

  中消協副秘書長董祝禮則表示,此次公益訴訟,中消協的訴訟請求全部得到實現,這具有重要意義:最大程度保護了消費者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有利於督促企業依法合規從事生產經營,有利於規範和治理行業的突出問題,有利於提高消費者安全消費意識。

  問題車輛數量大、範圍廣

  2015年12月,中消協接到投訴函,反映山東福田雷沃國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更名為雷沃重工)生產、銷售的“福田五星牌”正三輪摩托車(指裝有與前輪對稱分佈的兩個後輪,僅有駕駛員座位的摩托車),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侵害消費者利益。

  此後,中消協成立專門工作組,對相關線索進行研究論證,並委託律師事務所開展調查取證。有關證據證明涉案企業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被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撤銷的車型車輛數量大、範圍廣,損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記者從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上獲悉,經雷沃重工自查,雷沃重工生產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尺寸超標車型車輛31085台,已經售26959台。查出生產已被工信部撤銷的車型車輛909台,其中已經銷售870台。

  2016年7月1日,中消協就雷沃重工等違法違規生產銷售正三輪摩托車案提起公益訴訟,提出雷沃重工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已被工信部撤銷的所有型號產品;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所有型號產品;消除其違法、違規生產和銷售的所有型號產品的安全風險等訴訟請求。

  標準落後於消費者需求?

  在此案審理過程中,有觀點認為,中消協此次公益訴訟依據的是GB7258《機動車運作安全技術條件》的標準。作為機動車安全技術管理的最基本安全技術性法規,該規定最初于1987年制訂,2004版、2012版又經兩次修訂,但外廓尺寸沒有調整,一直沿用1997版標準,這滯後於消費者實際需求。

  雷沃重工方面此前也表示,公司部分型號的正三輪摩托車在車體長度、車重等指標上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這主要是為了迎合農村消費者多拉貨物的需求。

  記者在採訪中也了解到,確實有部分消費者願意購買這種車身更長的車輛,以便能拉更多東西。

  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交通管理工程系原教授劉建軍對記者表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訂不僅要看需求,更要確保安全。此外,還要考慮國家這方面的產業政策,任何一種類交通工具都有它適用的範圍。增加尺寸以後,正三輪摩托車的結構參數特別是重心結構參數對它的制動性和操縱穩定性都會帶來極其敏感的影響,會加大交通事故發生的幾率。”

  “這些車往往沒有保險,出了事故之後,經濟損失非常大。”中國政法大學開放教育辦公室主任吳景明補充說。

  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律師表示,不是標準滯後,而是強制性標準更要考慮公眾利益、公眾生命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具有嚴肅性,一定要遵守,否則就要承擔《產品品質法》規定的責任。根據《產品品質法》第四十六條的相關規定,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不符合該標準的,可以稱之為缺陷產品,而缺陷產品企業應當召回。

  違規生產是行業普遍現象

  事實上,正三輪摩托車部分產品外廓尺寸等超出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並非個別生產企業的行為,而是行業普遍現象,這是當前整個正三輪摩托車行業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

  2017年11月,中國品質萬里行促進會發佈的《正三輪摩托車生產一致性調查專題報告》顯示,我國正三輪摩托車行業企業普遍長期存在車輛超長、超重、超速等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生產一致性問題,“整個行業處於主觀故意的系統性失信和系統性違法狀態”。

  與這一事件類似,2017年11月,中國品質萬里行促進會曾對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訴訟。2018年4月25日,在哈爾濱市阿城區人民法院主持下,中國品質萬里行促進會與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達成和解,引導企業下決心規範生產。

  對於正三輪摩托車行業企業長期存在車輛超長等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問題,中國品質萬里行促進會秘書長高伯海曾對媒體表示:“長期違規問題的存在,說明潛規則的頑固性;一方面,法不責眾心理作怪,另一方面,說明地方保護也有互相攀比的問題。”

  “兩起關於正三輪摩托車的訴訟案件對於推動整個行業整改將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對違規行為的制止和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也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 ”中國消法研究會會長何山說。

  記者注意到,雷沃重工方面承諾,除了停產停售召回問題車輛之外,還將依法處理消費者訴求,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對消費者承擔可能發生的以下費用:修理、更換、退貨等費用,消費者配合消除車輛安全風險所發生的交通、誤工等必要費用,人身、財產損害賠償費用,精神損害賠償費用,懲罰性賠償費用等。

  (本報北京7月22日電)

  楊召奎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