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環境局對車企開出1.7億罰單 生態環境部回應
中新網7月26日電 近期江淮汽車涉嫌車載診斷系統(OBD)造假,被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給予1.7億罰款。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別濤16日在被問及這起車企環保罰單時指出,涉案企業已經繳納了罰款,並將持續跟蹤該案。
生態環境部26日召開7月例行新聞發佈會,介紹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建設的有關情況。
別濤表示注意到媒體對該案的報道,也調取了案件相關文書。“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機動車從源頭上加強控制,對此,生態環境部是支援的。”
別濤指出,北京市為了控制大氣污染,降低PM2.5的濃度,實施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如控煤、限車等。北京市大氣顆粒物污染源解析顯示,機動車對PM2.5貢獻率是很高,對在用機動車及新生產、新銷售的機動車都要加強監管。
別濤介紹,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在依法開展的新車一致性檢查中,對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江淮牌特定型號車輛進行抽檢,發現抽檢車輛的車載診斷系統(OBD系統)功能性檢測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認為,上述行為屬於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的,機動車生產企業對污染控制裝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行為。大氣污染防治法第52條明確規定,機動車的生產企業應當對其新生產的機動車進行排放檢驗,經檢驗合格之後方可出廠銷售。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經過現場檢查,發現車載診斷系統不達標,因此,該局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09條第二款的規定,對江淮公司作出相應處罰,確定了1.7億的罰款數額。
別濤稱,涉案企業已經繳納了罰款。該案後續是否有進一步的行政復議或者訴訟,生態環境部將持續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