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依法整治網路文學 塑造良好行業生態——專訪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負責人

2019-08-22 08:16:00
來源:新華網
字號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 題:依法整治網路文學 塑造良好行業生態——專訪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負責人

  新華社記者史競男

  近日,圍繞網路文學專項整治相關熱點問題,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負責人接受了新華社記者專訪。

  問:開展網路文學專項整治的目的和意義何在?

  答:開展此次專項整治,是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對網路文化繁榮發展和網路空間規範治理的總要求,進一步規範網路文學傳播秩序,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

  具體說,一為了堅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網路文學4億多用戶規模,青少年是其中最大的讀者群體。部分網路文學作品存在內容導向偏差、低俗、色情、暴力等問題,違背公序良俗,甚至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對此,群眾特別是家長群體反映強烈,必須加以整治。二為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網路文學已歷20餘年發展,作為網路出版重要版塊,社會影響日益廣泛。頻頻出現的作品導向不正確、涉黃引流、侵權盜版等行業失序問題,深層次影響了行業長期性、持續性發展,必須加以規範和整治。

  問:這次專項整治的目標是什麼?

  答:目標是讓網路環境更清朗,讓網路文學行業生態更良好。通過嚴格執法,查處一批內容低俗有害的網路文學作品,關閉清理一批網路文學網站、App及微信公眾號,查辦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件,形成震懾和警示作用。堅決遏制行業中見利忘義、缺乏責任、喪失底線,靠色情低俗、打擦邊球及盜版侵權手段非法牟利等不良傾向。同時,探索監管長效機制,強化導向管理,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內容把關制度,從平臺關口堅決堵住不良作品進入市場。

  問:專項整治階段性成效如何?

  答:8月14日,我辦向外公佈了階段性進展。行動開展以來,各地各部門堅決整治通過文學網站、App、微信公眾號等傳播淫穢色情小說、漫畫等亂象。不論什麼平臺、規模大小,違法行為一經查實,一律嚴厲追究責任。截至7月底,共核處涉嫌傳播低俗色情甚至淫穢內容的網路文學網站、App、微信公眾號和作者線索347條,其中已查辦刑事案件10起、行政案件67起,約談網站70余家。經過整治,網路文學環境面貌有明顯改觀、網路市場秩序也更加規範。

  問:專項整治開展中有什麼難題難點?

  答:由於網路文學作品海量,無論監管部門還是網路文學平臺,因隊伍力量、技術手段等限制,內容監測、檢查、審核均做不到全覆蓋、全流程、全方位,導致一些問題不能及時發現,發現了不能及時處理,一些案件線索無法追查等情況。一些地方存在鑒定力量薄弱、執法力量不到位情況。一些案件中,對違法違規企業、個人懲罰力度還不夠大,未形成真正的震懾效應。

  問:如何看待專項整治中出現的輿論觀點?

  答:多數網民對開展網路文學專項整治是支援的,其中很多網民還積極舉報問題作品、問題企業,就整治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建議。當然,我們也注意到,部分網民基於追捧偶像、不熟悉法律法規、理解認識差異、情緒宣泄等原因發出不同聲音。如在依法查辦一些案件時,一些群體、自媒體出於某種目的,炒作是對某類群體的打壓,而無視或者故意掩蓋作品傳播淫穢色情、非法出版的違法事實;一些網路文學企業用故意曲解來“帶節奏”,將正常行業監管行為描述為針對性行動,掩蓋存在問題,推卸自身責任;一些企業在專項整治要求完善自身內容把關制度、明確審核標準時,用過急過緊方式“一刀切”,機械式應對,給從業人員造成對行業監管政策的誤解。在此,我強調,專項整治始終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工作中“掃黃打非”部門切實依法監管、依法辦案,網上網下出版的內容監管標準也是明確的、一致的。

  問:專項整治中採取了哪些舉措?

  答:一是密切聯防協作,發揮網上“掃黃打非”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協調統籌公安、新聞出版、文化執法、網信、通信管理等部門形成監管合力,持續強化監管措施、持續清理有害資訊。二是充分發揮查辦案件主導作用,提升打擊效果,適時宣傳曝光重點案件,形成震懾。三是在夯實企業主體責任上下功夫。建立與企業聯繫溝通機制,加大導向引導和工作指導力度。對發現問題的網站及時開展約談警示。督促落實完善內容審核制度,清查存量增量內容,優化網站技防、人防手段,加強自審自查。督促主要網際網路公司加強內容管理,整頓低俗內容引流現象。督促各企業完善舉報受理機制,認真處理網民舉報。

  問:專項整治的下一步安排是什麼?

  答:繼續深化開展整治,將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堅持日常監測和專項監測相結合,提升及時、主動發現能力;協調有關部門制定處置方案,對不法分子違法違規行為做到嚴格處理,將其打疼打怕,打出聲勢和震懾。對各正規平臺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加強與主要行業監管部門的配合,形成監管合力,把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