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式增設技術經紀專業職稱 年底前啟動首次評價
北京正式增設技術經紀專業職稱
從事技術轉移轉化的專業人才均納入範圍 今年年底前啟動首次職稱評價
本報訊(記者 解麗)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聯合印發《北京市工程技術系列(技術經紀)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試行辦法》,正式增設技術經紀專業職稱。凡是在本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從事技術轉移轉化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均納入評價範圍。今年年底前,本市將啟動首次技術經紀專業職稱評價工作,明年上半年將評出首批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和初級職稱的技術轉移轉化人才。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不斷推進,大量科技成果從高校、科研院所等技術研發方向市場轉移,北京涌現出一批技術轉移機構、孵化器、眾創空間、科技園、技術交易所等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服務機構,聚集了大批從事技術轉移轉化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這些專業人才具備技術轉移轉化專業服務能力,在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作為新職業人群,他們沒有合適的職稱晉陞渠道,無法得到行業和社會的專業能力認可,影響到了技術交流合作和人才職業發展。
此次,本市增設技術經紀專業職稱,不僅為技術轉移轉化人才提供行業資格評定標準、增強職業歸屬感,更能有力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據悉,技術經紀專業職稱設置了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四個層級,全部採取評審的方式進行評價,每年開展一次。
本次增設技術經紀專業職稱,將技術經紀專業分為研究型和運營服務型兩類,除國家規定的職稱基本條件外,按照“幹什麼、評什麼”,分別制定了兩類人員評價的業績條件。
以申報正高級職稱為例,研究型的技術轉移轉化人才,應具有很強的研究能力和行業影響力,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主持完成省部級及以上研究課題;或主持制定省部級及以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類文件等;或出版相關行業發展報告、專著、編著、教材等。
據了解,從去年起,全市職稱評審工作打破職稱評價“唯論文”的固有模式,全面推行代表作評審制度,申報人員可自主選擇最能體現自己能力水準的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本次技術經紀專業職稱評價工作也採取代表作評審制度,申報人可自主選擇專業論文、主持完成得到有效應用的課題、決策諮詢報告、政策類文件、技術合同、服務合同、投融資協議等代表作成果,參加職稱評審。
同時,還為業績突出的人才制定了破格申報條件,比如實現1項及以上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研發成果的轉移轉化,產生重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或者在技術轉移轉化機制完善和商業模式創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作為典型案例獲省部級及以上媒體宣傳報道,對行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等。申報人員只要滿足破格條件之一,就可以不受學歷、資歷、次級職稱等限制,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