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們,“反中亂港”必有代價!
黃之鋒們,“反中亂港”必有代價!
新華社香港10月29日電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9日收到香港特區第六屆區議會一般選舉所在選區選舉主任通知,其不獲確認區議會參選資格。對這一于法有據、于理應當的決定,黃之鋒肆意詆毀、惡意曲解,試圖將法律問題“政治化”,為自己撈取政治資本的同時,也為反對派在選舉中造勢。
選舉主任認為,黃之鋒所採納的“自決前途”理念,包含以“香港獨立”作為選項,即客觀地反映他並非真心地及真誠地擁護基本法。特區政府也發表聲明表示,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之聲明內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容相違背,該候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
“香港眾志”是一個鼓吹“民主自決”的激進組織,黃之鋒也並非首位被取消有關資格的“香港眾志”成員。2018年1月27日,時任“香港眾志”常委周庭被選舉主任認定參選立法會港島區補選提名無效。“香港眾志”的成員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香港,被取消參選資格是理所當然。
縱觀黃之鋒歷年來的所作所為,就是一個徹頭徹尾、如假包換的“港獨分子”“叛國分子”。修例風波爆發後,黃之鋒尤其活躍,明目張膽勾結外國勢力,瘋狂攻擊和抹黑“一國兩制”,煽動縱容暴徒搞亂香港。試問,這種試圖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有何資格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選舉?
黃之鋒此次為了參選,巧舌如簧、裝模作樣,實質上都不過是玩弄文字遊戲、誤導輿論、欺騙民眾罷了。誠如選舉主任所說,黃之鋒清楚表示“我的立場不曾改變,改變的只是政治審查的環境”,“認為在一個不具實際約束力的民意表態的方式下,香港獨立可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這些言論都明顯與基本法相違背。事實上,一旦有合適機會,黃之鋒們就會露出狐狸尾巴,鼓吹和煽動“港獨”,把香港變成國際博弈的戰場,變成對抗中央、顛覆國家政權的基地。
區議會是香港地區層次的區域組織,就市民日常生活事務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並參與地區管理事務。區議會的本質決定了區議會選舉必須重視民生,而非政治化。黃之鋒宣佈參選以來,將區議會選舉作為宣揚街頭政治理念和輸出暴力革命思想的舞臺,並非真心服務社區、服務市民。這樣的人,一旦進入地區工作,將成為香港百姓的噩夢,將對香港造成長遠的傷害,對“一國兩制”的實踐也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區議會絕對不是播“獨”的舞臺,香港民眾也不會允許“亂港分子”把暴戾之氣傳導到社區工作。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港獨”在任何情況下都是行不通的。黃之鋒們,“反中亂港”必有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