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中國方案
作者: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天津師範大學基地研究員 劉舒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是,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這一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中國方案,是不斷邁向“中國之治”更高境界的集中體現,必將為人類制度文明貢獻新的中國智慧。準確理解這一中國方案,必須深刻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顯著優勢,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實踐中強化制度的執行力,加強制度執行的監督,全面助力制度優勢向治理效能的轉化。
深刻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顯著優勢。“經國序民,正其制度。”新中國成立後,我們黨帶領人民不斷探索實踐,不斷改革創新,逐步確立並鞏固了社會主義國家的國體、政體、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這些制度根植于中華民族深厚的歷史文化傳統,充分吸收借鑒了人類制度文明有益成果,歷經長期實踐檢驗,越來越顯現出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總體來說,這些顯著優勢體現在黨的領導、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等各個方面,貫穿治國理政的全過程。其中,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發揮的根本保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只有始終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的科學理論,保持政治穩定,才能成功應對一系列重大風險挑戰、克服無數艱難險阻,確保國家始終沿著社會主義方向穩步前進。實踐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能夠推動當代中國的發展和進步,通過堅持和完善制度和制度體系能夠確保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進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個整體,體現了根本方向和實現路徑的有機統一,表明我們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這個方向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堅定決心。只有紮根本國土壤、汲取充沛養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在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中,必須立足於新時代,立足於本國國情,尊重制度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演化的客觀規律,充分認識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與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的密切關係,不能指望搬來一座“飛來峰”。一方面,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種全新的政治理念,是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的重要創新,體現了我們黨對社會政治發展規律的深刻洞察。另一方面,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要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要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作有效的制度體系,從而提高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有效治理國家的能力,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
切實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兩者相輔相成。國家治理體系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而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首先要處理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之間的關係。治理國家必須依靠一套完備的制度體系,因為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作用的,如果沒有好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難以發揮作用。因此,要依靠不斷提高國家治理能力來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實現兩者同步發展和相互促進。其次,要強化制度的執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各級黨委和政府以及各級領導幹部要切實強化制度意識,帶頭維護制度權威,做制度執行的表率,帶動全黨全社會自覺尊崇制度、嚴格執行制度、堅決維護制度。最後,要加強制度執行的監督。我們要創造條件使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起來,通過有效監督確保制度執行,使制度優勢源源不斷地轉化為治理效能,從而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