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穩健前行】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中國貢獻
內容摘要:當今世界大變局之深、之廣、之劇,均“百年未有”。面對世界秩序複雜艱難的演變,順應全球化與各國相互依存大勢,秉持共商共建共用的全球治理觀,高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旗幟,“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牢牢佔據了道義“制高點”。以共同利益為紐帶,以相互依存、休戚與共的“利益共同體”為物質基礎;以國際法與國際關係準則以及彼此發展道路與治國理政經驗交流互鑒為“共同價值”和政治共識,進而確立“道義共同體”的思想基礎。展望未來,中國外交將貫徹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繼續統籌國內與國際兩個大局,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積極作出中國貢獻。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是在當今世界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國際背景中召開的。此次全會是對資訊化全球化時代錯綜複雜的“國家治理”“社會治理”等重要議題的回應,也反襯出在世界多事之秋“亂雲飛渡仍從容”的“中國之治”的定力與魅力。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堅持獨立自主和對外開放相統一,積極參與全球治理,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不斷作出貢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我國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之一。
從世界多種潮流發展看“百年未有之大變局”
當今世界大變局之深、之廣、之劇,均為“百年未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縱觀人類歷史,世界發展從來都是各種矛盾相互交織、相互作用的綜合結果”。從“世界大歷史”的角度,依據矛盾論的原理與邏輯,可以看出“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呈現多個維度,既是多對矛盾的共同作用,也是多個變局的疊加。
世界地緣經濟與政治重心由過去的“西強東弱、西主東從”轉向如今的“東西平視”。國際體系主導權由過去的“北強南弱、北主南從”轉向“南北對等”。國際關係行為體從主權國家“一統天下”,朝國家與非國家行為體共同參與的方向轉變,全球治理尤其如此。世界經濟與科技動能“新舊轉換、新陳代謝”。中西互動趨於“平起平坐”,中國和平發展是大變局中的最大亮點。
全球治理供給嚴重不足,國際社會“治理赤字”明顯增大,“供求矛盾”凸顯。一方面,西方大國政治亂象既有反建制的民粹主義興風作浪的原因,也是資本主義內在矛盾的必然產物。另一方面,一些新興國家也動蕩不安,除了民生問題處理不當,迷信“市場至上”的“新自由主義”、一味複製西方“選舉民主”等也是重要原因。
深入理解“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豐富內涵
黨的十八大以來,面對世界秩序複雜艱難的演變,順應全球化與各國相互依存大勢,致力中外合作共贏,習近平總書記首倡並不斷充實“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先進理念,牢牢佔據了道義“制高點”。
2013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鰲亞洲論壇年會首次對外提出各國應牢固樹立“命運共同體”意識,強調各國都應做和平的維護者和促進者,而“不能這邊搭臺、那邊拆臺,更不能為一己之私把一個地區乃至世界搞亂。”同年10 月3 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印尼提出了全方位建設“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的五大舉措。2014年11月召開的第二次中央外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對外工作七個方面的戰略佈局,其中第一個就是切實抓好周邊外交工作,打造“周邊命運共同體”,深化同周邊國家的互利合作和互聯互通。將周邊排第一位並提出打造“周邊命運共同體”,說明周邊是中國對外構築“命運共同體”的戰略重點。
2015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再度出席博鰲亞洲論壇併發表《邁向命運共同體 開創亞洲新未來》的主旨演講,強調各國應共同營造對亞洲、對世界都更為有利的地區秩序,通過邁向“亞洲命運共同體”,推動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由此明確了“亞洲命運共同體”與“人類命運共同體”之間的遞進關係。
2015年4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巴基斯坦指出,中華文化倡導“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中國堅持“正確義利觀”,幫助巴基斯坦就是幫助中國自己。巴基斯坦是中國最可靠的友邦,中巴關係因而成為被賦予“命運共同體”內涵的第一對雙邊關係。同年4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印尼“亞非領導人會議”上強調推動構建以“合作共贏”為核心的“新型國際關係”,推動國際秩序和國際體系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推動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
2015年9月28日,習近平總書記出席第70 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首次系統提出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五大支柱。2015年11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出席巴黎氣候大會開幕式,強調《巴黎協定》是對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推動,並就未來全球治理模式提出三點主張。習近平總書記的開幕講話與中國的建設性參與對最終達成《巴黎協定》起到了關鍵作用,也體現了中國對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知行合一”。
黨的十九大報告全面闡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著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長遠擘畫,進一步完善了“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也為新時代中國的對外傳播確立了新的“主題詞”,呼籲各國人民同心協力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
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堅持獨立自主和對外開放相統一,積極參與全球治理,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不斷作出貢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我國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之一。《決定》還強調,堅持和完善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行穩致遠
一方面,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應辯證“施工”,把握“六個平衡”。
一是內與外的平衡。統籌國內與國際兩個大局,堅持“內外兼修、內主外輔”。對內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著力“四個偉大”;對外高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旗幟,穩步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二是近與遠的平衡。兼顧近期與中遠期目標,時間上制定分階段的戰略規劃,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地緣上由近及遠,同時適當兼顧其他方向。
三是義與利的平衡。以共同利益為紐帶,以相互依存、休戚與共的“利益共同體”為物質基礎;以國際法與國際關係準則以及彼此發展道路與治國理政經驗交流互鑒為“共同價值”和政治共識,進而確立“道義共同體”的思想基礎。
四是剛與柔的平衡。剛柔並濟,兼顧實力與道德、鬥爭與合作妥協。針對外部現實威脅挑戰與風險隱患,應堅持“底線思維”,增強自身綜合國力,完善危機預案,善於借力打力,有效反制化解,堅決捍衛國家安全。
五是負責與量力的平衡。基於自身發展中大國的國情國力,對外承擔“大國責任”既要盡力而為,更須量力而行。
六是共建與引領的平衡。“人類命運共同體”也是“責任共同體”,各國參與構建可適用“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是世界各國的共同責任,中國可以也應該引領,但不可也不能包辦。
另一方面,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還需注重“四大環節”。一是以經營周邊為重點。未來五年我國應以周邊為起點和重點,強化優化周邊外交,優先打造“周邊命運共同體”。二是以推進“一帶一路”為抓手。“一帶一路”以“共商共建共用”為理念,以“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為路徑,是當代中國外交最為亮麗的新名片,更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生動體現和具體化。三是以完善全球治理為依託。全球安全治理,以聯合國及其安理會為載體,突出反恐、防擴散與地區熱點管控;全球經濟金融治理,以二十國集團(G20)、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世界銀行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等為載體;全球氣候能源治理,落實《巴黎協定》,推進清潔能源開發與減災防災合作;全球網路安全治理,繼續辦好“世界網際網路大會”,維護網路主權;全球重大疫情防控,以世界衛生組織(WHO)為載體;太空、深海、極地等“全球公域”治理,加大戰略投入,提高話語權。四是以大國協調為關鍵。均衡發展大國關係,統籌兼顧金磚合作。與美歐加強務實合作,保持溝通協調,妥善管控分歧,增進戰略互信。穩步推進“金磚+”合作,與新興大國增進互信、促進團結、加強協調、管控爭端。
面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穩健前行的中國秉持共商共建共用的全球治理觀,高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旗幟,積極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中國貢獻。
(作者:陳向陽,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世界政治所執行所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