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對參加疫情防控的志願者等開展關愛保障行動
中新網3月9日電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近日,民政部辦公廳發佈關於開展“攜手同心助戰疫關愛保障行動”的通知。通知稱,此次關愛保障行動採用“專屬保險+關愛補助”的方式。專屬保險對像是投保前未患新冠肺炎或疑似病症,年齡介於18-70周歲,參加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志願者、社區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和湖北省養老機構工作者。
通知明確,志願者還應當在全國志願服務資訊系統實名註冊。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通過採購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公司商業保險,由保險公司負責甄別鑒定理賠資料和發放賠付款項。關愛補助對像是2020年3月15日之前已確診的感染重型、危重型新冠肺炎或者身故的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志願者、社區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和湖北省養老機構工作者。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當地地市級或者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省級民政部門統一向中國慈善聯合會遞交申請。中國慈善聯合會審核同意後將補助款項直接撥付到申請人指定賬戶。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關愛保障行動的實施,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務實有效的舉措,確保行動快速落地、有效執行。任務重的地區要成立工作專班,指定專人負責,確保行動順利實施。要通過多種方式,將此次行動的重要意義和保障內容及時傳達到有關社區、志願服務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湖北省養老機構,讓大家都感受到來自黨和政府、社會各界的關懷和溫暖。要引導符合條件人員儘量在3月10日前領取專屬保險,避免出現專屬保險與關愛補助之間的空檔期。要引導關愛保障對象如實提交申請材料,全面、客觀、準確表達訴求,堅持誠實守信,不偽造、虛構事實。
此外,通知還稱,各地民政部門要指導志願服務組織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養老機構等強化安全責任意識,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加強安全防護培訓,引導志願者、社區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和養老機構工作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注意做好自身保護。不具備安全防護條件的,不得組織有關人員參與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