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入京人員兩種特殊情形可居家觀察
在北京召開的第五十二場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上,記者了解到,從今天(16日)零點開始,北京市實施所有入境進京人員,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14天集中觀察。有特殊情況的經嚴格評估可進行居家觀察。
特殊情況主要指70周歲以上的老人、未成年人、孕產婦和患有基礎性疾病等原因不適於集中隔離觀察的,以及有單獨住所且住所內沒有其他同住人員的。
如何申請評估程式?回京人員在入境前,本人或家人應主動與居住地社區聯繫,報告是否具備居家觀察的條件,申請進行居家觀察。社區工作人員和衛生專業人員查證核實以後,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同意居家觀察。
如何做好居家觀察期間的管理和服務?北京目前已明確以下的工作措施:
一、明確責任,細化措施,確保居家觀察人員有專人負責做好管理服務工作。
二、居家觀察人員,要簽訂居家觀察告知書,居家觀察期間,出現拒絕接受醫學監測、隱瞞謊報病情和擅自外出立即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觀察,費用自理,引起疫情傳播或者造成傳播風險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居家觀察人員需要陪護的,比如老人、兒童,允許一名陪護人照看。陪護人與居家觀察人員均不能出家門,在居家期間,均應佩戴口罩,分住不同房間,減少不必要的接觸。
四、做好服務保障,積極回應居家觀察人員的訴求,為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確保其居家無憂。(總臺央視記者 何暢 危家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