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養老金將發生這些變化
在人口老齡化壓力日漸凸顯的當下,我國養老保障體系也在做出一系列改革與調整。其中,監管層近期已針對銀行理財與養老保障第三支柱、商業養老保險、養老金籌集模式等問題密集發聲,小夥伴們的“養老金”將再度迎來變化。
“我國老年人口眾多,目前已達2.5億;同時,老齡化速度加快,‘未富先老’特徵明顯。”中國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說。
當前,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可以簡單概括為“三支柱”。第一支柱,政府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這是基礎;第二支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這是補充;第三支柱,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這是前兩者的提升。
據統計,第一支柱目前佔主導地位,規模已超6萬億元,佔比達70%;第二支柱的規模僅為2萬億元;第三支柱剛剛起步,規模相對較小。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此結構易導致第一支柱“獨木難支”,加強第二、第三支柱發展迫在眉睫。
實際上,我國近年來一直增加對第二支柱的投入。2004年,《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出臺,支援相關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同時,中央財政先後出臺政策,保證養老金的企業繳納部分在一定比例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個人繳納部分在一定比例內實行遞延納稅。
儘管如此,第二支柱的發展仍面臨一系列問題,集中表現為覆蓋面窄、企業負擔壓力較大、缺乏持續加入的能力和意願等。
“因此,還要充分發揮第三支柱作用。”黃洪說,各國普遍通過稅收激勵引導個人增加養老金的積累,我國在這方面依然有待加強。
對此黃洪認為,要大力發展“收益保障、長期鎖定、終身領取、互助共濟”的商業養老保險,尤其是發揮“終身領取”“互助共濟”功能,將對補足我國養老金體系缺口雪中送炭。
具體來看,所謂“長期鎖定”,是指要長期交費。也就是說,如果你現在買一份終身領取的養老保險,可能交費以後,按照商業保險的規則,直到退休後才可以領取。
所謂“保證收益”,即“保證利率”,不管保險公司虧與賺,都要履行在保險合同中的承諾,要保證利率。
“終身領取”,是指商業養老保險與儲蓄不同,儲蓄是存多少,一次性就可以領取,或者可以分次領取,但商業保險是對一個人未來生命週期做的一個保障,是終身領取。
“互助共濟”,就是要考慮到風險狀況,確定合理的保障利率。從資產上來講,要確保這筆資金的安全性。
據悉,監管層下一步將推動保險業進一步優化產品供給,加快老年人專屬保險產品的投放,重點在老年人需求比較強烈的疾病險、醫療險、長期護理險、意外險等領域進一步提升產品供給。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三大支柱均衡發展,監管層也正在考慮改革完善我國養老金的籌集模式。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認為,人口老齡化發展現狀,要求我國養老金籌集模式勢必從“現收現付”為主向“預籌積累制”為主轉變。“在‘預籌積累’模式的養老制度下,養老基金管理與資本市場關係密切,需要促進養老金投資與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范一飛說,但需注意長短結合、多措並舉。
具體來看,一是加強制度建設,制定適合養老投資的金融監管辦法,減少資本市場風險因素,增強養老資產投資意願。如定期開展養老資產管理人資格評審,實現優勝劣汰。
二是按照市場化原則完善投資運營體制機制,提升養老金管理機構投資管理能力。應大力發展專業化機構投資者,在保障個人知情權、參與權基礎上,為養老金持有者提供更加簡明、個性化和靈活的養老金投資服務。
三是擴大投資產品範圍。未來,國際市場的低利率環境可能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應進一步提高養老金投資的多樣化程度。
四是完善投資回報考核機制,避免養老金投資決策過度關注市場短期波動。
五是進一步擴大金融對外開放。“引入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參與中國養老金投資管理,可引進好的經驗和做法,促進養老基金管理人之間良性競爭,助力資本市場健康發展。”(記者 郭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