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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解讀|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 這個提法值得關注

2020-11-19 20:15:00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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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解讀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代社會治理的基本手段。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這是黨中央歷史上第一次召開全面依法治國專題工作會議,規格之高前所未有。

  會議首次明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發出建設更高水準法治中國“動員令”。習近平總書記在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成為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的“11個堅持”中,“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這個提法尤其值得關注。

  《熱解讀》注意到,早在2019年2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時,就已明確要求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為推進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正風起雲湧,“更多逆風逆水的外部環境”之下壓力增大、挑戰增多。精準把脈國際安全形勢,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這樣的大變局“是世界之變,時代之變,歷史之變”。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全面依法治國具有基礎性、保障性作用。在統籌推進偉大鬥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上,我們要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強化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推動全球治理變革”“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此次會議中,談及涉外法治工作戰略佈局,總書記又從全局高度作出許多深刻闡述。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

  ——更高水準的開放,必須有健全的法治保障。

  2019年3月15日,習近平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十六號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正式頒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作為我國外商投資領域新的基礎性法律,外商投資法確立了我國新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我國推動制度型開放的重要一步。

  ——中國走向世界,必須堅持合作創新法治共贏。

  黨的十八大特別是黨的十九大以來,我國公安機關不斷拓展國際執法合作的廣度和深度。中俄國家間執法安全合作機制、中越打擊犯罪合作部長級會晤、中緬執法安全合作部長級會晤、中馬公安內政部門聯合工作組會議、中印公安內政高級別安全與反恐會晤、中德公安內政部門副部級年度會晤……國際執法安全合作結出纍纍碩果。

  ——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做全球治理變革進程的參與者、推動者、引領者。

  “在對外鬥爭中,我們要拿起法律武器,佔領法治制高點,敢於向破壞者、攪局者說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涉外法治工作不斷加強,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日益壯大、服務領域逐步拓寬,為促進我國對外開放、維護海外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半個多月前,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發出“奪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勝利”的動員。在“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各個方面的重點任務中,法治建設的具體目標任務已經與各項改革政策措施深度融合。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為構建“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用法治力量推動更高水準改革開放,“鳥之兩翼、車之兩輪”一體前行。

  新征程、新方位,錨定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網)

[責任編輯:陳文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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