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地域、性別之爭掩蓋了控煙困境
作者:任然
近日,網友肖女士爆料稱,她在四川成都一家火鍋店就餐時,因制止鄰桌顧客在店內抽煙,被後者言語侮辱,甚至向其潑“火鍋油”。涉事火鍋店回應稱,此前餐廳確實未禁止抽煙,“這是我們的責任”,目前店內已禁止抽煙。涉事餐飲公司表示,門店違反禁煙規定,罰款5萬元,若再發生類似事件,則取消其加盟資格。
這是一起因“勸煙無效”引發的網路事件。視頻曝光後,因為夾雜著地域、性別等議題,事件的關注度進一步升級。目前,當地派出所回應稱,案件正在偵辦中,若有需要,將會傳喚雙方到派出所;涉事餐飲企業也對事發門店進行了處罰。此事的後續進展如何還有待觀察,但事件背後所突顯的公共場所禁煙困境,卻非常具有代表性。
從目前各方所呈現的資訊看,事件發展至此有兩點因素不容忽視。首先,涉事店方在處置上的立場顯然是可疑的。據說,事發後餐館曾提出要對勸煙一方進行免單,但面對顧客吸煙,店方顯然應該第一時間進行勸阻。畢竟,如涉事餐飲企業在回應中所指出的,“公共場所禁煙令”本就是店方應該執行的。顧客最終因為勸煙一事發生衝突,店方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其次,最初警方的處置方式,同樣值得商榷。按照當事人的說法,警方認為“雙方都有錯”,“讓白襯衣(被勸煙一方)陪我們一點衣服幹洗費。我們要求他給我們道歉,警察反而要求我們給他們也道歉”。這般處置顯然頗有點各打五十大板的意味。按理說,即便成都目前並未對小餐飲店完全禁煙,但被勸煙一方對勸煙者進行言語侮辱甚至威脅,警方沒有理由要求勸煙者道歉。最初的處置到底是出於怎樣的考量,希望後續的調查能有個負責任的回應。
無論是從店方還是從警方的態度中,我們都看不到對在公共場所吸煙行為的積極干預,這或才是讓勸煙者和旁觀者最失望的地方。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2019年“成都最嚴禁煙條例”修訂在規定“室內全面無煙”的同時,為不少公共場所開了一個口子——允許茶館、棋牌室、酒吧、咖啡廳、小餐飲店、歌舞廳、遊藝廳等娛樂場所,以及按摩、洗浴等服務場所免於遵守禁止吸煙的規定。這顯然與“公共場所禁煙令”和社會在禁煙上所達成的共識存在不少的違和感,且該條例修訂至今已經過去近2年卻仍未正式出臺。以此次事件為契機,成都是時候在立法上對公共場所禁煙亮明更積極的態度了。
早在2011年,原衛生部就出臺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其中明確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隨後,一些地方也出臺了相應的控煙規定。但如此次事件所示,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在現實中仍遭遇這樣或那樣的阻力。如各方控煙主體責任不夠明確,一些地方的規定不夠完善,執行不夠嚴等等,都共同導致公共場所禁煙仍處於“低水準”狀態。這顯然也加大了因勸煙而引發爭議乃至衝突的概率。
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公共場所全面禁煙都是大勢所趨。此次事件不應該被地域、性別之爭模糊焦點,真正該聚焦的,還是思考在控煙上,各方如何真正承擔起責任,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包括個體。每一個主動站出來勸阻吸煙的人不僅應該被點讚,也更需要獲得切實的權益保障。無視對他人的危害,在公共場所吸煙者卻理直氣壯,而勸阻吸煙的人卻受委屈,這樣的荒唐場景實在不應該再出現了。當然,控煙在現實中的碰壁,也說明控煙立法仍需要加速。一如中國控煙協會所指出的——保護公眾免受二手煙的唯一有效辦法就是通過立法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煙,全國無煙立法不能再等了。(任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