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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民主技術創新賦能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價值理念

2021-04-20 10:48:00
來源:中國理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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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脫貧攻堅取得全面勝利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是黨“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基礎上,做好鄉村振興這篇大文章,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和群眾生活改善。”實現鄉村全面振興是一項系統工程,其中治理有效是基礎,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民主技術創新通過主體、組織、制度、技術、文化等各方面的創新和完善,賦予鄉村治理更多的治理能量,提高鄉村基層社會治理的能力和效率。從具體的實踐進路來看,民主技術創新應當著重把握理念發展方向,確立基層民主技術創新的服務理念、權力理念、價值理念和行動理念。奮進新時代,如何構建民主技術創新與鄉村治理有效融合的理念機制,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的有效實現。為此,中國理論網特推出解讀書摘,以饗讀者。

  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與社會主義的本質是內在統一的,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也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必然要求。公平正義是協調社會各個階級階層相互關係的基本準則,既能促進各方力量的“合”,也能推動長治久安的“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表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對於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礎保障作用和價值基準。鄉村社會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場域,實現鄉村基層治理現代化應當遵循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政治邏輯和實踐邏輯,把公平正義作為鄉村治理的重要行為目標和評價標準。民主技術的創新和應用,自身有著追求和維護公平正義的內在基因,努力在鄉村社會營造公平公正、和諧穩定的政治氛圍。有賴於民主技術創新的這一重要特徵,鄉村基層治理的現代化也就有了得以實現的現實依據和保障。

  (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民主技術創新推動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價值旨歸

  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實共同富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出的社會公平正義,其實質是以增進民生福祉為宗旨,促進經濟增長,實現分配公平,防止出現兩極分化,實現改革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居於基礎性的突出位置,在全體人民共同奮鬥、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基礎上,依法保障人民權益,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本質是以人民的利益為中心,通過提供公平的公共服務,推進公平分配,保障人民可以平等共用社會發展的福利。公平正義是衡量一個國家或社會文明發展的標準,是人類文明的標誌之一,也是我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特徵之一。社會公平正義價值相比于其他社會公共價值更具有基礎性、根本性特徵,公平正義也是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取向,只有合理保障社會公平正義才能為社會治理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環境,才能推動民主、法治等其他派生性社會公共價值的產生和深化,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

  當前,我國鄉村的社會結構正處於深刻變革的階段,鄉村社會的人口結構、階層結構、社會組織結構、社會治理結構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動。傳統鄉村社會的封閉性、內生性和穩定性被打破,以依靠血緣和宗緣關係為主的社會治理網路,轉向以地緣、親緣、關係緣為主的利益主導社會治理網路。鄉村社會各方主體的利益取向日益呈現多元化和多樣化的特點,利益博弈也愈加激烈。尤其在土地流轉、產業扶貧、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等關鍵性的領域,利益衝突加劇,由此而產生的利益差序格局時有發生。這種情況不僅違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公平正義的準則,同時也不利於鄉村社會的穩定和發展,進而阻礙鄉村基層治理現代化的進程和效能。面對這種複雜的利益格局,民主技術的創新和應用本著公平正義的原則和初衷,在鄉村治理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民主技術的創新為了更好地滿足多元主體的利益需求,在鄉村治理的各項活動和各個環節中保證公共決策的正確和科學,另一方面,民主技術為了實現鄉村治理一定的價值和目標,積極在治理規則、民主程式、操作方法、實施手段、運作技巧等方面進行創新,在不斷地維護鄉村治理的公平正義同時,還給予了村民群眾以更多實現公平正義、維護自身民主權益的選擇。

  (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民主技術創新推動鄉村治理現代化的道義基礎

  國家作為公共權力的掌握者,保障社會公共秩序良好運作和維護社會平等、公平等最樸素的價值觀是其應盡的道德責任和道德義務。從國家起源角度來講,國家是公共意志聯合的產物,國家基於人民之間達成的協議而產生並行使社會公共權力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國家的產生是基於公共利益,反過來國家也要保障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同時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過程中,國家的權威不斷得到加強。公平正義價值不僅作為社會公共價值之一,也作為多元公共價值的基礎性價值存在,其背後代表著社會公共利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題中之要。公平正義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道義基礎,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倫理規則,社會利益只有在一個公平正義秩序中才能得到最大實現,才能夠為國家治理現代化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價值支撐。國家的權威來自於人民真心的支援,公平正義是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價值取向,也是古往今來人們不斷追求和探索的社會價值,國家需要通過社會治理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滿足人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需求和期望。

  鄉村社會孕育著極其深厚的道德文化土壤。在鄉村社會治理過程中,無論是傳統社會還是當前社會,宗法倫理、鄉規民約、道德禮俗對鄉村社會關係和矛盾起著重要的調試作用。宗法倫理、村規民約作為非制度性的道義規範,除了具有村民群眾約定俗成的共同約束力外,更因其包含著公平正義的豐富內涵。公正也是這些道義規範方向守正的基準。因此,從文化傳統的傳承,抑或現代法治精神的宣講,都使得堅持和呵護公平正義,已經成為鄉村社會和村民群眾固有的道德理念,並且也是鄉村治理現代化的應有之義。民主技術創新在倫理道德基礎上,契合了鄉村治理現代化的民主要求,也是村民群眾公正需求的實現保障。以協商民主技術為例,協商民主技術作為當前鄉村治理中應用廣泛的一種技術手段,在參與主體、參與方式和參與目標上都體現著公平正義的道德原則。就參與主體而言,協商民主強調鄉村社會中所有成員和組織都有權參與討論,並能夠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就參與方式而言,協商民主強調主體參與途徑的一致性和規範性,並都需通過互相分析狀況、闡釋理由的方式來論證自身提出建議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而摒棄了傳統“一言堂”的模式;就協商目標而言,協商民主旨在就共同關注的議題,通過各村民群眾自由而平等的發言,共同理智而審慎地評析各種觀點和建議,以便做出“公意最大化”的民主決策。

  (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民主技術創新推動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價值尺度

  社會公平正義是人民的期望,也是人民實現個人幸福的價值尺度,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各項制度建設措施能否得到人民的廣泛認同和有力支援,是否符合公平正義的道德要求,是一個重要的評價價值標準。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目的和價值追求,以實現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來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不僅可以凝聚民心、貼近民心、契合民心,而且還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和優越性,符合人民群眾的共同願望。面對涉及公平正義的人民切身利益問題,必須要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用的發展理念。

  鄉村治理現代化,需要構建以廣大人民群眾滿意度為準繩的公共服務評價標準。這一評價標準的構建,關鍵在於能否有效地知曉民聲。民主技術創新旨在通過制度建設、主體打造、平臺創建、技術運用等多種溝通交流手段,積極收集和回應村民群眾的意見,並及時歸納、匯總和整合,同時加強對公共服務評價標準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構建科學完備、切合實際以及易於操作的評價標準,保障服務水準、服務品質和服務效果的提升。通過民主技術的創新和應用,完善鄉村治理公共服務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形成有效的社會治理和良善的社會秩序,使得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和更可持續。

[責任編輯: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