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嚴格”釋放“大國糧倉”強監管信號
【經濟觀察】“五個嚴格”釋放“大國糧倉”強監管信號
今天,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舉行全國糧食流通“亮劍2021”專項執法行動暨夏糧收購監督檢查動員部署視頻會議,對專項執法行動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會議強調,要在糧食流通領域全面實現“五個嚴格”,包括嚴格依法治理、嚴格責任落實、嚴格政策執行、嚴格庫存監管、嚴格追責問責。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執法督查局局長鐘海濤表示,此舉在於釋放“大國糧倉”強監管信號。
今年4月15日,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開始施行。與修訂前相比,《條例》加大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從原來頂格處罰20萬元罰款,提高到500萬元,特別是對違法銷售的糧食可處貨值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條例》還加強了行政處罰與刑事責任追究的銜接,明確規定,違反《條例》規定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舉提升了執法監管威懾力,為在更高水準上維護糧食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範生產經營活動,促進糧食市場健康運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的目的,就是全面依照新修訂的《條例》,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統籌各項監管任務,聚焦重點環節、重點問題,集中力量查處一批糧食流通違法違規案件,加快形成知法用法、依法監管和守法經營的良好氛圍。”鐘海濤說,為此,要在糧食流通領域全面實現“五個嚴格”。
具體包括:嚴格依法治理,實現糧食流通從政策治理到法治治理的根本轉變,用法治的方式守住管好“天下糧倉”;嚴格責任落實,壓實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屬地監管責任,落實政策性糧食政策執行主體責任,落實各類承儲企業的直接責任;嚴格政策執行,督促糧食經營者按照新修訂的《條例》,毫不走樣地執行國家糧食收購、儲存、銷售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國家惠農政策;嚴格庫存監管,督促政策性糧食承儲企業,加強日常庫存管理,規範日常管理業務;嚴格追責問責,對違反政策紀律、損害國家利益、坑害種糧農民和消費者的行為,發現一起嚴查一起,絕不姑息、絕不手軟。
為確保取得實效,此次專項執法行動重點安排了多方面的工作任務。如在收購環節,將糧食收購者未及時向售糧者支付售糧款、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未作為非食用用途單獨儲存等內容作為重點;在儲存環節,將不按照國家要求承擔應急任務,不服從國家的統一安排和調度等內容作為重點;在銷售出庫環節,將未按照規定進行糧食銷售出庫品質安全檢驗等內容作為重點,切實守住數量真實、品質良好、儲存安全的底線,確保政策性糧食“儲得好、調得快、用得上”。
此外,專項執法行動還要求嚴查重大涉糧案件,注重提升專項執法行動的威懾力;依規嚴肅處罰追責,充分體現專項執法行動的權威性;及時通報典型案例,注重發揮專項執法行動的警示效果。
當前,各地夏糧收購工作陸續啟動。“要把專項執法行動和夏糧收購監督檢查兩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切實維護糧食流通市場秩序,保護種糧農民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鐘海濤說。
(本報北京6月10日電)
楊召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