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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發文劍指“以罰代刑”“不刑不罰”

2021-10-11 13:1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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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最高檢發文劍指“以罰代刑”“不刑不罰”

  中新社北京10月11日電 (記者 張素)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簡稱為“行刑銜接”,實踐重點多在民生領域。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楊春雷11日在北京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談及檢方開展行刑銜接工作時坦言,“以罰代刑”“不刑不罰”現象依然存在。

  為此,最高檢制定《關於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規定》,共17條,包括明確監督方式、增強檢察意見剛性、細化銜接機制等內容。

  楊春雷說,這份規定在內容上突出雙向銜接並規定啟動情形。他解釋說,在正向銜接中,檢察機關運用專業知識及時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在證據材料真實性、規範性方面,可以積極發揮引導作用。在反向銜接中,對於不起訴案件的相關證據可以移送有關主管機關,在檢察意見中列明刑事程式已經查明的事實,可以為行政處罰權的準確高效運作提供保障。

  據統計,今年1月至8月,中國檢察機關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06件,同比上升5.5%;行政執法機關已移送2390件,同比上升2.2%。

  最高檢此次還發佈5個人民檢察院行刑銜接工作典型案例。其中,“廣東戚某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涉案金額200余萬元(人民幣,下同)。檢方在依法查辦惡意欠薪、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犯罪行為的同時,釋法說理,督促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在起訴前支付絕大部分欠薪,促成和解。

  該案案情顯示,起訴前,犯罪嫌疑人戚某某支付拖欠工資約178余萬元,取得了全體39名被害人的諒解,余25萬元工資欠款未償付。檢方根據案件情況向法院提出六個月到一年的幅度刑量刑建議。法院採納檢方量刑建議,一審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被告人戚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完)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