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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佈|以人民為中心不斷提升新時代法律監督能力水準——“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聚焦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進展與成效

2022-07-19 08:25: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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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7月18日電 題:以人民為中心不斷提升新時代法律監督能力水準——“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聚焦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進展與成效

  新華社記者劉奕湛、任沁沁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司法機關,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

  黨的十八大以來,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努力為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中共中央宣傳部18日舉行“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聚焦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進展與成效。

  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最高人民檢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童建明表示,檢察機關始終把服務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作為根本使命。

  2013年至今年6月,檢察機關批捕各類犯罪嫌疑人858萬人,起訴1490萬人。

  十年來,檢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更高的政治責任感來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和人民安寧。

  雲南孫小果案、湖南操場埋屍案、海南黃鴻發案……一批重大複雜涉黑涉惡案件的依法辦理,有效震懾黑惡勢力犯罪。2013年至2021年,檢察機關起訴嚴重暴力犯罪從10.8萬人降至5.9萬人。

  童建明介紹,針對重罪持續下降、輕罪佔比逐年上升這一刑事犯罪結構的明顯變化,檢察機關堅決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訴率從2013年的17.9%和4.9%上升至今年上半年的39.2%和23.5%,檢察機關起訴到法院前的訴前羈押率從2013年的61.1%降至今年上半年的32.7%,司法文明和進步充分彰顯。

  人民群眾對平安的更高需求就是檢察工作努力的方向。檢察機關依法打擊危害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嚴重暴力犯罪、殘害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犯罪;依法從嚴懲治非法集資、電信網路詐騙、養老詐騙等犯罪,引導督促涉案人員主動退賠退贓,盡最大努力為人民群眾挽回損失。

  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保護未成年人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一直以來,檢察機關深入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18年至今年6月起訴25.6萬人。

  針對校園安全問題,2018年最高檢向教育部發出“一號檢察建議”。發出後,最高檢聯合教育部、各地檢察機關會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抓好落實。今年上半年,起訴校園暴力和欺淩犯罪案件比2018年同期下降了84.6%。

  強制報告、入職查詢等制度施行以來,檢察機關認真落實通過強制報告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800多件,推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入職查詢740多萬人次,解聘了2900多名有前科劣跡的人員。

  童建明表示,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檢察機關堅持雙向司法保護,既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的未成年人,也竭盡所能關愛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檢察機關對涉罪的未成年人,其中主觀惡性不大、犯罪情節較輕的,堅持少捕慎訴慎押。同時,對未成年人嚴重犯罪,也要管束到位,依法懲治不縱容。

  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

  公益訴訟是一項嶄新的檢察職能,是一項重大司法改革舉措。

  2017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正式實施,確立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廳長胡衛列表示,五年來,檢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公益保護為核心,以訴的形式履行法律監督本職,公益訴訟檢察辦案數量穩步增長,辦案質效也不斷提升。

  以人民為中心,解決民生難題。數據顯示,五年來檢察機關共立案公益訴訟案件67萬餘件,通過辦案督促恢復被毀損的耕地、林地、濕地、草原約786萬畝,回收和清理各類垃圾、固體廢物4584萬餘噸,追償生態修復、環境治理費用93.5億元;督促查處、回收假冒偽劣食品約182萬千克,查處、回收假藥和走私藥品約6萬千克。

  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檢察機關探索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對涉企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同時,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並積極整改,一批涉案企業走上依法合規經營軌道,也警示潛在缺乏規制約束的企業遵紀守法發展。

  據了解,2020年、2021年,最高檢接續部署開展兩期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今年4月初部署全面推開改革試點。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相關案件2382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介紹,近年來,檢察機關深化涉企刑事案件訴訟監督,持續開展涉非公經濟案件專項立案監督,控告申訴案件清理和監督活動。2021年5月,又部署專項監督試點,准予表現良好的民營企業社區矯正人員臨時赴外地從事經營活動。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