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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2026-01-17 10:58:00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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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周勇(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良好的激勵能夠通過機制設計激發個體或群體的正向行為。綠色消費激勵機制作為銜接生態保護與日常生活的關鍵制度安排,其核心價值在于通過多元化激勵路徑,推動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從道德倡導走向制度保障下的自覺選擇。

  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是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必由之路

  從理論層面看,綠色消費激勵機制的作用機理契合多重學術范式。在行為經濟學框架下,其優化收益、損失感知,契合消費者趨利避害的決策邏輯。在制度變遷理論中,其屬于誘致性制度變遷與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結合,既通過市場激勵引導自願選擇,又通過法治約束劃定行為底線。在公共治理理論視角下,其構建了政府、市場、社會多元主體協同參與的治理格局,形成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合力。

  從實踐層面看,當綠色消費制度能夠為消費者提供明確的利益預期、清晰的行為指引和穩定的保障機制時,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就能從少數人的先鋒行為演變為全社會的集體行動。我國在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上成效顯著,形成政策、市場、社會協同發力的良好格局。經濟激勵精準撬動消費轉型,2024-2025年“以舊換新”政策帶動汽車、家電銷售3.92萬億元,其中新能源汽車佔比近60%,一級能效家電佔比超90%。碳普惠機制加速落地,全國注冊用戶突破2.6億,個人碳積分兌換價值超80億元,武漢等試點城市減排成效突出。市場供給體係持續升級,已培育綠色商場1161家、綠色飯店3500家,電商平臺牽頭建立綠色合作聯盟,環保替代品使用量穩步增長。法治與社會激勵協同發力,全國垃圾分類準確率超80%,新能源汽車年銷量達1533萬輛,綠色理念逐步轉化為全民行動,低碳生活成為新時尚。

  我國綠色消費激勵機制並非單一政策或法規,而是一套由政府主導、市場協同、社會參與的復合型規則體係,涵蓋法律法規約束、經濟政策調節、標準認證規范、宣傳教育引導等多個維度。其核心邏輯是通過機制設計改變消費行為的成本收益結構,讓綠色消費從“額外負擔”轉變為理性選擇。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的核心內涵是在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減少資源消耗、降低環境損害,實現消費行為與生態保護的協同,具體表現為低碳出行、節約資源、綠色選購、循環利用等一係列行為模式。實踐證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形成,既需要個體的道德自覺,更需要制度層面的激勵保障。

  促進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廣的具體綠色消費激勵機制設計

  一是經濟激勵機制。核心要義是通過降低綠色溢價,讓綠色消費有利益,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勵方式。目前很多消費者不選擇綠色產品,往往是因為價格過高,即“綠色溢價”。良好的制度可以通過價格杠桿來平衡這一差距,產生激勵作用。例如,在正向激勵機制方面,政府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節能家電、綠色建材的消費者給予直接補貼或減稅直接,降低了消費者的購買成本,激勵其嘗試綠色產品;建立個人碳賬戶,將步行、垃圾分類、舊物回收等低碳行為量化為碳積分,積分可兌換商品、現金,或者公交卡、停車費之類的公共服務,從而將抽象的環保貢獻轉化為具體的經濟收益。在反向激勵機制方面,如實行計量收費或“誰污染誰付費”原則,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和過度包裝。

  二是市場激勵機制。核心要義是通過標準化與認證,消除信息不對稱。許多消費者不是缺乏社會責任感,他們有環保動機和願望,卻不能對真假環保產品和服務作出甄別。可以通過建立標準,讓綠色消費變得簡單、便利、可信。同時,溯源與透明化,即要求企業披露產品的碳足跡或環境影響報告。當制度懲罰虛假環保宣傳的“漂綠”行為時,市場上留下的就是真綠色產品,消費者購買時更有信心,從而激勵企業供給綠色產品,形成正向循環。

  三是法治激勵機制。核心要義是劃定紅線,規范生產,從而引導消費。如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由汽車、電器、電池生產商負責產品的回收和處理,會激勵企業設計更易回收、更耐用的產品,消費者自然也會傾向于購買質量更好、更環保的產品。

  四是社會激勵機制。核心要義是構建綠色光榮、環保時尚的文化氛圍。綠色消費激勵機制也不僅僅表現于嚴肅的規則,還包括宣傳教育體係。當社會制度推崇節約為榮、浪費為恥時,綠色消費就成為一種社會地位和道德修養的象徵,這種心理滿足感是一種較高層級的精神激勵。它讓生活綠色者有尊嚴,高碳者受譴責。

  促進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廣的綠色消費激勵機制運行

  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本質上是通過制度設計重塑利益分配格局與社會價值導向,讓綠色受益、高碳付費規則深入人心。經濟激勵通過價格杠桿降低綠色消費的經濟成本,市場激勵通過信息透明消除消費決策的信任障礙,法治激勵通過剛性約束構建綠色消費的制度底線,社會激勵通過文化塑造激發綠色行為的內生動力。四大綠色消費激勵機制相互協同、有機融合,形成了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組合拳”。

  從運行層面來看,綠色生活方式的形成並非一蹴而就,需要發揮機制作用,增強制度設計的精準性、執行的剛性與調整的靈活性。具體而言,在制度設計上,應充分考慮不同群體的消費能力與行為習慣,避免不加區分的“一刀切”。在制度執行上,應加強部門協同與監督考核,確保激勵機制落地見效。在制度調整上,應根據技術進步、市場變化及時優化,保持制度的適應性。

  當綠色消費不再是“犧牲個人利益的高尚情懷”,而是“低成本、高回報、符合社會規范”的理性選擇時;當綠色生活方式不再是少數人的道德自律,而是全社會的自覺習慣時,生態文明建設就能獲得最廣泛的社會基礎,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也將逐步實現。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不僅是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的路徑選擇,更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必然要求。

[責任編輯:房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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