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新華時評|用法治激發經營主體活力
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 題:用法治激發經營主體活力
新華社記者段續、齊雷傑
經營主體的關注點,是司法的重要發力點。
“落實‘非禁即入’,促推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嚴懲涉企敲詐勒索、造謠抹黑等違法犯罪”“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今年“兩高”工作報告聚焦經營主體所想所需,瞄準企業發展痛點難點,持續整治“內卷式”競爭,以法治之力優化營商環境。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制度穩定,才有預期的穩定。以良法善治為經營主體築牢穩定發展的根基,方能讓企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卸包袱減負擔,輕裝上陣闖市場。
“兩高”工作報告回應了當下不少社會熱點問題,從“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到“堅決糾治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再到“加強對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司法監督”,一件件實事著眼整治“內卷式”競爭,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通過發布典型案例、靶向監督精準糾治等方式,司法機關直面社會關切,讓市場感受法治的力度溫度,激發出各類經營主體活力。
優環境穩預期、添活力增動能,需要司法的“硬核”支撐。準確把握科技創新“容錯”空間,引導人工智能規范發展;制定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調解工作指引,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相關部門以能動司法保護和鼓勵創新,以有力的權益保障和法律服務掃除企業創新路上的障礙,讓企業更能放手去闖去幹。這是司法為民的應有之義,將助力打造更有利于創新的法治環境。
法治積極作為,企業安心興業,市場活力釋放。在法律框架內應時而動、在不同需求中因地制宜,以公正司法理順各類經營主體的利益關係,必將進一步以營商環境之優促經濟之穩、發展之進,用高質量司法護航中國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