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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臺當局撤銷執照的東森S臺成功翻案獲新生

2006年02月18日 13:0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8日消息 臺當局“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昨天宣佈,撤銷臺當局“行政院新聞局”對東森電視臺S臺的處分,臺當局“新聞局”應在兩個月內重新審查後,另做處分。

  臺當局“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昨天下午發佈新聞稿表示,東森電視臺新聞S臺頻道申請換照的訴願決定為:原處分撤銷,由臺當局“行政院新聞局”兩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臺當局“新聞局長”鄭文燦表示尊重這項決定,相關換照問題將“依法”移轉給“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處理。

  鄭文燦表示,當時臺當局“新聞局”所做的行政處分,主要認為東森S臺是新聞頻道,自製節目比例偏低,違規記點的點數偏高,決定不予換照,“訴願會”認為這是可以補正與說明的事項,沒有達到不予換照的地步,因此要求“新聞局”兩個月另做出適法的處分,由於這涉及“NCC”職權,臺當局“新聞局”會把相關問題移轉給“NCC”處理。

  東森電視臺新聞S頻道去年8月遭到停播,當時臺當局對島內電視媒體進行打壓,共撤銷了8家電視頻道的執照,引發島內軒然大波。經過了半年的“行政救濟”,東森電視S臺終於等到遲來的正義。

  隨後東森電視公司發表聲明稱:去年7月底未通過執照審查的東森S臺訴願成功,東森電視全體員工俱感振奮。東森電視也表示,S臺一旦復播,該臺將以國際新聞及深度報導為主軸,並決心以更嚴謹的態度,致力於優質、凈化、正面的新聞節目制播,以響應社會大眾對電視新聞的高度期待。(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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